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3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8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6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增资1.28亿,由原来的注册资本4.72亿元增资到6亿元。
详见刊登在2016年8月16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8月14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马”)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2,800万元,增资后浙江天马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47,2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德清县雷甸镇运河路8号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马兴法
经营范围:轴承及配件(含耐磨钢球、耐磨滚子)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浙江天马100%的股权。
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浙江天马拓展生产经营规模,改善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浙江天马增资完成后,依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本次增资后,浙江天马的发展依然会受到市场前景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3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16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康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