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5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在苏州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屈晓云委托董事长孔丽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潘翠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8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上述8项制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投资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750万美元参股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占其注册资本15%。本次参股投资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取得坦桑尼亚央行筹建批复为实施前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合作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参股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翠英,女,1970年9月出生,汉族,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EMBA,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科技发展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部经理、资信评估部副经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潘翠英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5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16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2016年1-6月,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新增商品房开工面积55.60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19.5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8.60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合同销售面积共32.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6.62%,合同销售额36.66亿元,同比增长379.22%;其中:住宅合同销售面积31.6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0.21%,住宅合同销售收入36.21亿元,同比增长389.86%。公司房地产结转面积共32.3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3.89%,结转收入34.16亿元,同比增长233.27%,其中:住宅结转面积32.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7.11%,住宅结转收入33.74亿元,同比增长241.50%。
以上统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定期报告数据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5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修订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现将相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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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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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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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名称的调整,《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第四条、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中的“董事会办公室”统一修改为“董事会秘书处”;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条款中标点符号进行了修正。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5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中华大盛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名)
●投资金额:75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参股投资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取得坦桑尼亚央行筹建批复为实施前提。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认缴750万美元,参与设立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大盛银行”),公司认缴金额占比15%。大盛银行总行拟设在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资本金初设5,000万美元,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资。本次参股投资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以取得坦桑尼亚央行筹建批复为实施前提。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投资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暂名):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盛银行(拼音缩写DSB);英文名Bank of Dasheng China,简称Bank of Dasheng(缩写为BOD)。
银行总部:设在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
注册资本:拟为5,000万美元,全部为现金出资,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资;公司认缴7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15%。
新设公司股东结构:目前拟认缴出资股东有七家,最终以实际出资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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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定位和经营方向:多功能银行定位,立足实体经济,面向中资华资和城乡居民,紧密围绕中资在坦桑尼亚公司、当地华人企业及当地和中国有经贸往来的企业开展公司业务。
董事会及监事会安排:董事会拟设董事7名,监事会拟设监事5名,公司推荐1名董事。最终以大盛银行章程或合资协议约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认缴750万美元,占大盛银行注册资本15%。
五、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坦桑尼亚作为非洲重要经济体,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项目投资不断增加,中坦之间经济合作日趋紧密。参股投资大盛银行,既是公司积极把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也是围绕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全面实践公司“实业经营+资本运营”发展思路,稳步提升金融及股权投资业务比重、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参股投资中华大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取得坦桑尼亚央行筹建批复为实施前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披露相关进展。
七、备查文件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57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3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31日
至2016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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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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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8月29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15163
联 系 人:龚俞勇、熊燕
联系电话:0512-67379025 0512-67379026
传 真:0512-6737906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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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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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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