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通过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32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通过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通知,截至2016年8月16日收盘,皖北煤电集团减持完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管理计划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发(2015)51号),皖北煤电集团与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长盛创富-盛源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015年12月8日至12月25日期间,皖北煤电集团通过上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份17,502,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109,999,557.48 元。
皖北煤电集团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未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
二、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2、减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减持数量及比例:长盛创富资管-宁波银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17,502,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4、减持价格:上述减持交易均价6.409元/股。
5、减持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6、减持后所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减持后,皖北煤电集团仅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49,615,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6%。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从二级市场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皖北煤电集团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相关承诺
皖北煤电集团承诺:如后续继续减持所持有恒源煤电股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皖北煤电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定向资产管理方式持有股份情况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