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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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无偿划转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6-042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无偿划转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通知获悉,2016年8月16日,国投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签订《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国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85,292,157股(占公司总股本30.31%)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煤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煤集团持有公司785,292,157股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投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无偿划转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划出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划入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标的股份:国投公司持有的公司785,292,157股(占公司总股本30.31%)股份

4、转让方式:无偿划转

5、协议签署情况:双方已于2016年8月16日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二)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煤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国投公司持有公司785,292,157股(占公司总股本30.31%);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煤集团持有公司785,292,157股(占公司总股本30.31%),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划入方主要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85X6,注册资本:1,557,111.3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延江,经营范围: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煤炭出口业务;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焦炭制品。

三、其他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股份无偿划转协议》需要在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对此事项无异议并豁免划入方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生效。

鉴于上述有关部门审批的前置要求,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17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