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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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6-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兴商业 股票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6-2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选举卞祖红女士、胡双玲女士出任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与即将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17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职工监事简历:

卞祖红,女,1968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沈阳市劳动模范、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沈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沈阳市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政协委员。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管理部部长、儿童百货商场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招商部部长;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招商部高级经理。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双玲,女,1968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科长、证券部部长助理,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证券部副部长。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