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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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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6-05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马鸿、马少贤、廖岗岩、伍骏4人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3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2015年9月8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该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批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5、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通知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056: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6-05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 至 2016年9月2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2016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6年8月31日及2016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503;投票简称:搜特投票

2、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50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 至 2016年9月2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项议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在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指示:如果本人对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下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选择“赞成”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自然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6-05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供应链管理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推进公司向以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及互联网金融为核心的时尚生活产业增值服务领域发展的战略规划实施,落实在全国范围内构建时尚产业供应链服务体系的工作任务,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吴伟龙共同出资5,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东瑞仑特纺织有限公司,其中,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80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吴伟龙出资2,695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2、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设立供应链管理控股子公司在该全资子公司的权限内,无需提交本公司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设立供应链管理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瑞仑特纺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TPHG7H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6、注册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11室

7、法定代表人:吴伟龙

8、经营范围:销售:棉纱、化纤纱、粘胶纱、涤纶纱、轻纺原料、棉布、针织布、牛仔布、纺织布料、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设立供应链管理控股资子公司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1、投资目的。

本公司根据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为公司未来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将在巩固提升现有服装品牌业务基础上,大力向以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及互联网金融为核心的时尚生活产业增值服务领域发展,将公司打造成为具备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依托公司自身的产业优势,在全国范围内汇集供应链资源,构建一个覆盖范围广大、供应能力强大且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时尚产业供应链服务体系,并打造一个信息、功能服务齐全的B2B制造采购平台(“时尚智造网”)是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

本次投资设立的广东瑞仑特纺织有限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是中国服装纺织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地区之一,汇集数量众多的棉纱布料生产商与贸易商,以及对纺织原料有着持续稳定需求的制造商与品牌商;同时,其活跃的交易市场能够辐射包括佛山、中山、惠州在内的广大珠三角服装产业集群。合作方吴伟龙一直从事纺织品、棉花和棉纱贸易工作,在纺织原料、大宗商品交易、国内外棉纱市场拥有十多年行业经验,同时利用搜于特供应链管理公司的资金、研发设计和供应链管理经验支持,将为珠三角服装纺织产业提供高效率、低成本集中采购、仓储、配送等一系列供应链管理服务。本次投资是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具体举措之一。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供应链管理控股子公司符合本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