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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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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东方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提升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资本金实力和竞争力,拓展国际贸易业务和进一步开拓海外业务,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贸易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20,0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香港贸易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5,000万美元,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粮食进出口贸易流通;大型农机具、机械进出口;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及交流;农业对外投资及合作;农业资产管理;农产品国际电子商务;股权类投资;项目投资;境外企业并购等。香港贸易公司设立时间为2016年4月,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美元。

三、本次增资的方式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设立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贸易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0,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贸易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5,000万美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贸易公司的资本金实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充分利用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的优势,及时掌握国际市场信息和优质资源,开拓海外业务,适时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海外项目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和配置资源的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香港贸易公司进行增资,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