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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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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6-04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6-04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6-050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3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2.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8,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555,45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484,548.67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490,09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1.2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4,893,314.3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58,719.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634,594.53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37100009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下同),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分别存放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78202201090000000044、37001706201050171002、411202250438094001 等设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分别存放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817820201421000956、817820201421000963、37050170620100000251等设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4月、2016年6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8202201090000000044,截至2016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11,512,773.65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5,624,073.65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5,888,7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01706201050171002,截至2016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0.00元。

3、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1202250438094001,截至2016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0.00元。

4、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0956,截至2016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32,233,298.00元

5、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0963,截至2016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52,013,110.80元。

6、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01706201050171002,截至2016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187,518,052.0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6-05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

2、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14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10日。目前该笔担保期限已到期。因目前数码科技智能自助终端类业务订单及生产规模急剧增加,经营资金压力较大,为给数码科技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公司拟为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9,594.18万元。

5、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姜天信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自助服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精密钣金加工。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目前持股比例为91.19%。

截至2016年6月30日,数码科技资产总额34,297.40万元,负债总额22,569.80万元,净资产11,727.60万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2,698.00万元,同比增长447.2%,利润总额4,164.70万元,同比增长522%,净利润3,598.70万元,同比增长466.8%。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数码科技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5,990,512.50元,具体如下:

2015年11月16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8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5年11月18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5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5年11月30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5年12月8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6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6年3月24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4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6年5月27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8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6年6月22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6年6月6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6年8月4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4,990,512.50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每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两年。

本次公司拟为数码科技继续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今后,公司的对外担保有进一步实质性行为,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与监事会意见

鉴于数码科技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追加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32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1%。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9,594.18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数码科技担保6,599.05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荣鑫科技担保1,751.99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北洋欧洲公司(原荷兰东方)担保1,243.14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2%。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2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3%。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