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6-06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召开董事会的说明:
2016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合同公告》(编号:临2016-059),合同总价暂估为人民币11亿元(以最终实际决算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特别重大合同》的规定:“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合同属特别重大合同,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合同属日常经营性合同。合同总价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4.61%,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70.61%,经审计营业成本的81.64%。
为更好的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特将本合同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璞临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重大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1、合同名称:新疆宣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合同金额:合同总价暂估为人民币11亿元(以最终实际决算为准)
3、合同生效条件:自各合同主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4、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双方约定的建设周期和质量保证期执行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合同详情参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6-059)《重大合同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