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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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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162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会议届次: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15:00至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㈦现场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㈡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交易方案概要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⑴交易对方

⑵标的资产

⑶交易方式

⑷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⑸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⑹发行种类及面值

⑺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⑻本次发行锁定期安排

⑼过渡期安排

⑽上市地点

⑾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3.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⑴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⑵发行方式

⑶发行价格

⑷发行数量

⑸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⑹锁定期

⑺上市地点

⑻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4.决议有效期

㈢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㈣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㈤关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㈥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㈦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㈧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均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2016年8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㈠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渤海金控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㈡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16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