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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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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4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领导下发挥管理及执行能动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计划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定中求发展的经营方针,一方面,重点围绕募投项目(HDI-PCB)的产能与工艺品质能力提升开展了大量工作,不断强化新产品的客户需求满意度,并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加强现场管理,强化大客户开发保障等措施,较大幅度提高了主营产品产销规模,为公司PCB业务持续盈利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考核机制与管理架构变革,在初步形成集团控股战略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职能部门配置及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下属子公司运营及汇报机制。为切入大健康业务领域设立新了全资子公司,并做了大量相关市场调研、经营项目考察及运营方式探索等准备工作,为公司未来战略转型及新领域业务开拓奠定了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目前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随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实施,公司资本金将得到较大幅度充实,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24.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96%;实现利润总额12,23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5.46%;实现净利润9,160.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2.6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两个新设子公司:深圳中京前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州中京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于2016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6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经营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