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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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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公司医药产业设立了亚泰大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推进了医药产业网站、电商和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整合了医药电商资源,实现了多平台联动营销的经营理念。

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有关事宜。综合考虑近期市场变化、公司经营规划情况,公司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相应调整,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有关事宜,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48,967,8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14.89万元,公司关联方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的5%,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一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此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上述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亚泰医药产业园、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巩固建材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医药等新兴产业,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53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34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1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15年公司将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公司转让,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7.58亿元,同时本期建材及地产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15年公司将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公司转让,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营业成本同比减少7.48亿元,同时本期建材及地产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本期将水泥停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而上年同期计入管理费用,使本期管理费用有所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长、短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等利率均不同程度下降,使财务费用有所下降。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参股公司东北证券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应收款项收回和预收款项增加影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本期参与东北证券配股,增加投资10.9亿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本期净偿还到期债券,使本期筹资活动净现金同比大幅减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本期增加研发投入。

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建材产品销量同比有所提升,使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有所上升,公司投资收益因参股公司东北证券受市场环境影响本期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3) ①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6年4月15日及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告详见2016年4月16日和2016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1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告详见2016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16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告详见2016年7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综合考虑近期市场变化、公司经营规划情况,公司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有关事宜,对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48,967,8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14.89万元(公告详见2016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②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14年10月28日和201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第三次董事会及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告详见2014年10月30日和2014年12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

③ 发行中期票据

2016年5月18日和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告详见2016年5月19日和2016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目前,公司正在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4)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转型发展战略逐项落实年度计划目标,外拓市场,内抓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医药产业,加快推进各项业务与互联网融合,同时,公司启动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完成后,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受市场因素影响,建材产品销量出现一定程度的提高;商品房因南京、天津房价大幅上涨,本期销售均价有所提高;医药产品因合并范围变化,收入增幅较大。煤炭产业2015年末将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出售营业收入同比降幅较大。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华东、其他地区收入增加,主要是南京、天津地产项目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1、建材产业:公司建材产业已形成了集石灰石矿开采、砂石骨料开采、熟料生产、水泥生产、预拌混凝土制造、建材制品深加工和产品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在现有的产业链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资源综合利用和专业化管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向下游的预拌混凝土、砂石骨料、地铁管片、轨枕、预制构件等建材制品领域发展,重点生产节能、环保、绿色建材制品终端产品,实现建材产业的整体转型升级,打造建材制品产业集群。

2、地产产业:公司地产产业具有国家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现已形成集土地一级整理、二级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装饰装潢、环境工程、物业管理和供热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未来,公司地产产业将以生态养生、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为切入点,重点在国内一、二线城市进行布局,开发、建设“宜居生态养生社区”产品,数量“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服务优秀”全新的生态养生地产品牌形象。

3、医药产业:公司医药产业已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加快实施了“创新驱动”的大健康战略,完善“药研、药企、药商”的产业布局,加大一类新药、保健食品的自主研发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医药电商、远程医疗、养生服务等新兴业态,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706,450万元,较年初增加122,971万元,增幅21%。

(六)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4月26日和2016年6月17日,公司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8,616,264.81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861,626.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7,836,951.84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1,011,591,590.17元。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所在区域水泥产品需求不足,公司水泥产品销价、销量有所下降,2015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未来发展。

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十二)其他披露事项

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