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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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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16-0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8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韩士发、刘常进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吴晓蕾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长宋东升、董事王建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陆伟代为出席会议;董事戚俊杰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康敬成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凤云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代为出席会议。

(五)董事长宋东升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及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陆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6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公司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360万元,其中: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范围变更情况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杜中国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增杜中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公司及董事会向即将离任的董事戚俊杰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中国 男,1966年9月3日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屯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6-04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9日16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9日

至2016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6年9月5日、6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6年9月6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8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王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