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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累计偏离29.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明泰资本等6家机构及章征宇等21位自然人合法持有的北京天融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樟树市鸿晟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9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6年8月11日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对《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详见2016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除上述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了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因素;

3、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16年8月27日,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预计2016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与公司2016年半年报业绩快报中披露的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5、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以下标粗字体为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的补充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累计偏离29.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明泰资本等6家机构及章征宇等21位自然人合法持有的北京天融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樟树市鸿晟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9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6年8月11日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对《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详见2016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除上述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了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因素;

3、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16年8月27日,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如在2016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预计2016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与公司2016年半年报业绩快报中披露的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5、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