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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2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推进,开源节流双管齐下,达到了降本增效的目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079,427.97元,同比增长5.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445,153.92元,同比增长31.28%。

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管理层积极落实公司的园区战略,抓住大宗商品价格低迷的有利时机,多快好省地加快了公司园区二期工程的建设进度,目前,土建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将达到可使用状态,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准备了基础性的平台。

基于公司园区建设、主营业务增长以及公司并购外延增长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分期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首期4亿元公司债已发行完毕,该等融资事项的实施,对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落实公司外延增长战略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新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HU YUPING、沈勇、刘宁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朋达”)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公司整体收益,同意公司向欧朋达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原董事汪泽其辞职离任及原独立董事翁征不幸离任,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规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制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肖勇增补为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周玉华增补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上述增补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周玉华、刘宁、肖奋(其中周玉华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肖奋、沈勇、刘宁(其中肖奋为主任委员);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沈勇、周玉华、肖奋(其中沈勇为主任委员);

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肖奋、肖勇、HU YUPING、周玉华、刘宁(其中肖奋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瑞华良好的执业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瑞华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有效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朋达”)是欧朋达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交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634,850.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365,149.3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3,463,083.2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1,045,238.27元,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南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制订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月18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2年6月25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南新支行(以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活期及定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止2016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151,045,238.27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按程序终止了“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变换为“年产400万套无线电声产品(含核心组件)建设项目”,前期投入音箱扩建项目的土地使用费、工程勘探和设计费以及设备购置费等共计38,782,417.21元完全可用于无线电声产品建设项目。“年产400万套无线电声产品(含核心组件)建设项目”共计需投入募集资金24,837万,拟通过变更原计划募投项目“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用途10,660万元及IPO超募资金投入14,177万解决。目前在无线电声产品(含核心组件)建设项目共投入240,122,852.14元,已完成该项目总投资96.6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4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6年9月6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大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7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廿二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81。

(2)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投票举例

⑦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奋达科技”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9月7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