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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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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2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收到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此外,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津新联”)作为控股股东新筑投资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股份900.38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目前暂无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新津新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86.64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5%。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为新筑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新筑投资支付其收购公司资产款项等财务安排;新筑投资新项目投资。

2、减持时间:自2016年8月26日起6个月内。

3、减持数量和比例: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5%),其中:新筑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5,39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5%),聚英科技计划减持不超过1,60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9%)。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方式。

三、其他事项

1、拟减持股东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新筑投资、聚英科技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新津新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11,486.6463万股(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7.80%。

3、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新津新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公司股票亦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5、本次减持计划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造成负面影响。

6、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