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5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经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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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唐山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唐山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在泸州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泸州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上海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上海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申请2016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因产能快速扩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降低融资成本,在本年度已审批授信基础上,拟补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48,000万元。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城支行20,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5,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3,000万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银行间的额度,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及银行贷款事宜。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将视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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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5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法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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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时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此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具体借款金额将视该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而定。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5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唐山设立
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加快公司动力电池产业布局,搭建更宽广的产业链发展创新平台,打造京津冀战略新兴产业高地,推进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与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万源”)在唐山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航天国轩(唐山)锂电池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本次对外投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合资公司设立相关的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4,324.8669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缜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本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的股权。
2、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英属)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树旺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股票代码:HK.01185
经营范围:制造及出售风力发电相关产品;出售电力;制造及分销升降机电机;开发、制造及分销通讯产品、智能交通系统产品、宽带系统、设备及配件;能源再生解决方案。
航天万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航天国轩(唐山)锂电池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12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建华
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电芯、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发应用及销售,石墨烯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设备与系统的销售,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的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合肥国轩向合资公司注资10,200万元,占股51%;航天万源向合资公司注资9,800万元,占股49%,具体股权比例以双方实际认缴出资额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各方以持股比例按公司法规定享受合资公司权益及承担责任,相关资金分期到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合肥国轩本次对外投资,与航天万源结成战略联盟,实现强强联合,必将对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机遇,必将推动公司在动力电池、石墨烯材料、风电储能产品等方面的研发与应用,同时通过与整车企业在产业整合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市场空间,扩充产品种类,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存在的风险
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及经营管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5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泸州设立
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加快公司动力电池产业布局,拓展西南地区市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股份”)在泸州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泸州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本次对外投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合资公司设立相关的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4,324.8669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缜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本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的股权。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注册资本:113,640万元
股票代码:00241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内螺纹钢管、精密铜管、钢管、铝管、冷轧钢带、铜带、冰箱、冷柜、空调金属管路配件的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康盛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泸州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泸州市高新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合肥国轩向合资公司注资13,000万元,占股65%;康盛股份向合资公司注资7,000万元,占股35%,具体股权比例以双方实际认缴出资额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各方以持股比例按公司法规定享受合资公司权益及承担责任,相关资金分期到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合肥国轩与康盛股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将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开展产业合作,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将完善公司动力电池产业在西南地区的战略布局,延伸市场空间,进一步巩固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市场领先地位。
2、存在的风险
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及经营管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5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上海国轩新能源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1、为加大公司研发力度,就地吸引和使用高端技术和人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上海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轩”)增资。增资后,上海国轩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公司持有上海国轩100%股权不变。
2、本次对外增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4,324.8669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缜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本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26幢101(复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缜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技术、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动力电池的研发、设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上半年,上海国轩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1.15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7,482.63万元,净资产为7,448.8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合肥国轩自有资金,分期到位。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上海国轩增资前后均是合肥国轩的全资子公司。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上海国轩作为公司上海研发中心,合肥国轩本次对其增资,将充分利用上海“人才富地”的人力资源优势,并借助上汽集团、同济大学等汽车设计开发领域的技术优势,通过吸引高端产品设计人员,从电池系统角度综合提升公司动力电池产品的性能,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2、存在的风险
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经营管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5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申请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3、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5、发行日期: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主承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更好把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6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快公司项目建设,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绿色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
二、拟发行方案
1、申请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批复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的绿色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4、发行日期:在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批复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5、主承销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7、发行对象:中国境内合格投资者;
8、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9、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三、授权事宜
为更好把握绿色债券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发行绿色债券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募集项目的确定、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绿色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6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在2016年度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基础上,向银行补充申请授信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5,000万元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2)为全资孙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6,000万元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3)为全资孙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此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具体借款金额将视该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而定。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324.8669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缜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本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11,320.20万元,总负债为432,235.85万元,股东权益为279,084.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77%。2016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201,775.25万元,净利润为47,436.92万元。
2、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6日
法定代表人:方建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新能源路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太阳能、风能可再生能源产品及设备、节能型光电产品、电子产品、锂电电源、电动工具、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以上项目危险品除外),新能源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475.99万元,总负债为11,743.42万元,股东权益为19,732.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31%。2016年1-6月营业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267.42万元。
3、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日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住所: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虎跃路1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6,838.43万元,总负债为63,721.98万元,股东权益为13,116.4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93%。2016年1-6月营业总收入33,259.19万元,净利润3,117.72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3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92%。其中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1,400万元;苏州东源天利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南通东源电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00万元;为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健康发展。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