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2。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3。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4。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追加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5。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6年4月1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修订了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现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分红机制,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分红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分红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67号文),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不超过10,058万股股票。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6,8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6,7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8,363,740.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58,426,259.56元。以上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3]第13004060030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27,215.76万元。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27,215.76万元,与上表合计数差异17,500万元的原因系: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6-044号公告。
注2: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开立的650963093733专户和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441162949018010047648专户皆为理财专户,专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开立的650963093733专户已销户。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441162949018010047648专户期末余额系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为各募集资金项目开立专户,本公司共开设14个募集资金专户,现仍在使用的专户有8个,已经销户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表:
■
注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开立的712062015719专户主要用于接收各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对应转入各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后已销户。
注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荆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3:因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武汉泽亿投资有限公司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到洪湖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和宿迁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专户中,武汉泽亿投资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4:因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南通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到湘潭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和怀化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专户中,南通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5:因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阳江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到三明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专户中,阳江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6: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开立的650963093733专户的累计理财收益转入三明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专户中,该理财专户已销户。
本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注1:荆州海大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12.34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660.00万元多52.34万元,系募集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
注2:荆州海大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为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荆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第三期项目2016年半年度实现的收益。
注3: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南通海大项目”变更到“湘潭海大项目”及“怀化海大项目”。南通海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79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为29.30万元,合计12,819.30万元分别转入湘潭海大项目7,390万元和怀化海大项目5,429.30万元。
注4: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阳江海大项目”部分募资资金以及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开立的650963093733专户(以下简称“中行”)的累计理财收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变更到“三明海大项目”。其中:阳江海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660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4,234.67万元,累计存款利息为33.0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7,458.37万元;中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累计收益410.88万元,合计7,869.25万元变更投资到三明海大项目。
四、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16-06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4,09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对向境外子公司贷款的银行总行或其国内其他分支机构提供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201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Haid Feed Co.,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同奈”)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拟追加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1、本次追加担保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及担保金额如下表:
■
3、被担保人2015年期末及2016年6月30日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议案是确定本次追加担保额度的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及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Haid Feed Co.,Limited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担保风险较小。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追加申请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Haid Feed Co.,Limited追加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2015年7月3日与李清定、文先爱、文先华及湖南创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创新”)签订了《关于收购湖南创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100万元收购李清定、文先爱、文先华合计持有湖南创新65%的股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前,湖南创新对湖南动物庄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物庄园”)的流动资金借款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已约定了转让方李清定、文先爱、文先华对转让后湖南创新的该存续担保承担赔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日,动物庄园尚未偿还上述700万元借款,湖南创新对动物庄园的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今年累计审批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含本次追加担保额度)为188,992万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4,344万元、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700万元(即上述湖南创新的对外担保)。综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余额和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余额共计45,0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追加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983,595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201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追加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降低公司原料采购成本、扩大公司全球采购渠道、保证公司原材料采购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分别向越南工商银行及汇丰银行越南分行追加申请人民币2,100万元、28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本次追加申请人民币4,900万元授信额度后,公司2016年审议的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8,495万元,详细请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薛华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4.52亿,占公司总资产的4.45%;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28%(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