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6-095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质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23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解质和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及质押的具体情况
亿利资源于2016年8月22日将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280,00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6年8月22日;于2016年8月2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0,00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质押给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8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日,亿利资源持有公司1,239,616,3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2%,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此次办理完股份解质和质押登记手续后亿利资源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3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亿利资源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亿利资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6-096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说明并复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6年8月23日,有部分网络媒体登载或转载了《宁波老板离奇失联:逾10亿承兑汇票去向存疑》的报道,报道中提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主要内容为:
1、 近日,浙江耀丰投资有公司(以下简称“耀丰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华平突然失联;
2、 亿利化学存在购销贸易业务并因对方实际控制人失联而产生部分资金风险。
● 公司核查后确定,相关媒体报道中所涉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一、传闻情况
2016年8月23日,部分网络媒体报道,浙江耀丰投资有公司(以下简称“耀丰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华平突然失联,报道中提到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亿利化学与耀丰投资存在购销贸易业务并因对方实际控制人失联而产生部分资金风险。
公司为保证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早间申请紧急停牌,董事会迅速开全面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公司认为报道中的传闻事项并不真实准确。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事项,为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产生负面影响,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现就有关传闻事项澄清并说明如下:
(一) 相关媒体报道所涉及亿利洁能及亿利化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8月23日,有部分网络媒体刊登或转载了《宁波老板离奇失联:逾10亿承兑汇票去向存疑》的报道,涉及亿利洁能的内容如下:
1、亿利洁能与另一家上市公司共涉及的金额约在4亿-5亿元。
2、耀丰集团各公司授信额度跟进表显示,王华平控制下的多家企业与亿利洁能及另一家上市公司存在密切联系。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宁波分行”)曾为昊华科技授信1.5亿,已用额度14994万元,交易对手方为亿利化学,授信日期截止日为2016年3月9日,形式一栏标注“昊宇担保1.5亿”。
经公司初步自查核实,上述涉及亿利洁能及亿利化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具体如下:
1、亿利洁能持股41%的子公司亿利化学不存在涉及4亿-5亿的承兑汇票风险。2015年亿利化学与昊华公司全年购销合同金额为9.5569亿元,合同已履行完毕,相关款项已全部收到,并未与银行或昊华公司存在任何纠纷;2016年亿利化学与昊华公司累计发生购销合同金额为4.5504亿元,已结清并收到的款项为4.6741亿元。
2、公司经初步自查核实,2016年亿利化学仅与昊华公司存在业务联系,与王华平控制的其他公司未开展业务。宁波分行向亿利化学发来的提货通知单,亿利化学均已按时按量发货,宁波分行也已向昊华公司开出相应总金额的承兑汇票。亿利化学与昊华公司业务滚动发生,单笔金额较小,截至到2016年3月9日,收到宁波分行开出承兑汇票共计0.17亿元。
(二) 基本事项说明
亿利化学为公司持股41%的控股子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PVC。目前亿利化学2015年销售收入为29.5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6.67%;2016年上半年亿利化学实现销售收入13.2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9.78%。
据公司核实,亿利化学与耀丰投资并不存在直接的贸易关系,但是与其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宁波市昊华包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公司”)为亿利化学的经销商,存在业务合作。
2016年7月27日,亿利化学接到宁波分行电话通知,实际控制人王华平失去联系。亿利化学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同时为控制风险,先行终止了和昊华公司的贸易业务。后续在自查核实过程中,于8月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鉴于亿利化学为贸易实施主体,且亿利洁能持有其41%的股权,2015年亿利洁能营业收入80.56亿元,2016年上半年亿利洁能营业收入44.63亿元。即使不考虑其他少数股东权益,因与昊华公司的业务合作而涉及的金额,占2015年亿利洁能营业收入比例为10.14%,占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比例为8.71%。如果按照亿利化学2015年已披露综合净利率测算,与昊华公司因业务合作而涉及的利润金额初步计算约为60万元,占201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约为0.46%;如果按照亿利化学2016年上半年已披露综合净利率测算,与昊华公司因业务合作而涉及的利润金额初步计算约为871万元,占2016年上半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约为5.55%。同时考虑到,亿利化学与昊华公司确认收入的款项均已收到,未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三) 关于资金风险的说明
公司通过业务自查,2016年初公司与昊华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宁波分行”)签订协议,约定根据昊华公司与亿利化学签署或即将签署的购销合同,宁波分行为昊华公司提供融资授信额度,开具出票人为昊华公司,收票人为亿利化学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承兑汇票的兑付期届满前,昊华公司应向宁波分行补足承兑汇票的金额;昊华公司若到期未补足承兑汇票金额的,由本公司按照实际收到的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与银行发出的发货指令对应金额之差额向宁波分行承担差额回购责任,按照差额偿还资金。
公司经初步自查核实,银行向亿利化学发来的提货通知单,亿利化学均已按时按量发货,银行也已向昊华公司开出相应总金额的承兑汇票。但经核实又发现,在亿利化学收到的提货通知单总金额之外,银行在2016年3月至4月之间又开出其他共计25笔以亿利化学作为收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亿利化学并未收到,也未向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确认函》,涉及金额约为1.2亿元。此外,经公司初步核实, 该1.2亿元承兑汇票在背书流转中所加盖的亿利化学印鉴系伪造。
亿利化学就印章被伪造案已于8月8日向内蒙古达拉特旗公安局报案,近日,公安机关已正式刑事立案,案件已进入刑事侦查阶段。在刑事侦查阶段,公司将积极配合侦查。目前,公司持股41%股权的子公司亿利化学尚未发生资金风险。昊华公司只是亿利化学众多分销商之一,亿利化学的正常业务不会受到王华平失联事件的影响。
三、必要提示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的有关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申请于2016年8月24日复牌。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