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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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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096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主业的前提下,继续按照既定的发展规划推进企业向园林绿化、生态环保、旅游行业战略转型,力争早日实现企业轻资产、现金流优良、盈利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包括商品混凝土、水泥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园林绿化业务,其中:公司商品混凝土及水泥业务受行业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园林绿化业务的潜力未能在报告期内体现。受此影响,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1,776,644.3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21%;实现营业成本501,488,856.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7,198.4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47%。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

①报告期内,公司以“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海洋经济”等重要国家战略的实施和快速推进为契机,筹划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花木种植基地建设及升级项目、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PPP项目、补充园林绿化及配套工程施工营运资金。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修订、完善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筹措资金用于花木种植基地建设及升级项目,将加强公司苗木、花卉资源储备,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完善公司园林绿化业务产业链;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筹措资金用于补充园林绿化及配套工程施工营运资金,将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项目承揽及承做能力,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园林绿化业务,实现业务跨省发展。

②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扩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从而实现企业更好的发展,公司于报告期内筹划实施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并已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深交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469号)。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确认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期限及担保事项。公司预计8月底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③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于报告期内签订了多个重大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包括:与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工程施工合同》;与江西大明湖国际慢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江西大明湖国际慢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书》;与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签署了《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完成约25%工程量以外,其余两个项目暂未动工。

上述重大合同的签署将扩大公司园林绿化业务的规模,为公司通过业务转型和拓展省外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条件,对公司经营情况起到积极影响。

④为扩大公司的发展空间、扩展公司生态环保产业,从而走出海南岛,实现企业多元化发展战略,公司于报告期内购买了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的股权。本次购买优质环保资产是公司向生态环保产业迈出的又一坚实步伐,能够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及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能够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战略转型升级。

⑤为充分利用公司所在地海南岛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以及海南岛丰富的旅游资源,推进公司向园林绿化、生态环保、旅游行业战略转型并借力国际旅游岛升级,公司于报告期内投资设立了海南瑞泽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以培育新的产业机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公司仍处于前期筹备状态。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①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②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孙公司肇庆瑞航实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武宣县缘源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海林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