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6-04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95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北京中建大厦A座7层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官庆先生主持会议,董事钟瑞明、杨春锦、余海龙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郑虎先生因公未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钟瑞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5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增选王祥明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推荐,同意提名王祥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王祥明先生简历附后。

二、 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王祥明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官庆先生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建议,并经中组部、国资委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豁免公司高管兼职限制,同意聘请王祥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官庆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官庆总经理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王祥明先生承诺,保证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期间勤勉尽职,处理好公司与其控股股东的关系,不辜负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的信任,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因为兼职而做出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王祥明先生简历附后。

三、 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官庆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4名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四、 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中期财务分析报告》

五、 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六、 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人事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王祥明先生简历

王祥明,男,1963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副局长;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12月起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先后兼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综合建设部总经理,中建西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起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王祥明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王祥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6-04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北京中建大厦A座7层会议室举行,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中期财务分析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