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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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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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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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及董事会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制造业仍处于困难期,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依然严峻,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不尽人意,但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平稳,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实现2016年度“扭亏为盈”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产品转型、产业调整工作,强化风电产品等优势业务的市场地位,加强内部管控,降低系统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针对市场竞争现状,采取多样化的营销手段,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实现新产品、新市场的突破;加大回款清欠力度,逐个项目确定回款方案,积极开展疑难项目的优化消缺,提高用户满意度;借助国家“一路一带”的战略政策支持,加快“走出去”战略,稳步推进国际业务,风电、设备总成套业务取得新突破;加强基础管理,推进降本增效工作,成本费用明显降低。
2016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795.41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6年 4月 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5月11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公司于7月5日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6年7月7日开市起复牌。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51,561.78万元,同比增长22.60%,其中风电产品新增订单同比增长6.46%,成台锅炉新增订单同比下降13.21%,设备总成套订单同比增长8,242.3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247,304.53元,同比下降31.08%;实现净利润3,612,876.37元,同比下降24.08%。
1、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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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16年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主营业务发展:
(1)润滑液压业务
报告期内,润滑液压业务订单稳定增长,深入推进风电产品国际合作,积极开拓环保产品市场;加强技术研发管理,持续做好新产品研发工作;专注提高公司内部运营管理,努力做好降本增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锅炉及设备总成套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紧盯新目标市场,借助“一带一路”拓展海外特种发电设备总成套及总包业务,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国际化能力。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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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6-050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6-051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信用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川润液压和川润动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2016-052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拟由公司、川润动力和川润液压向汇丰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财资产品(远期、期权等财资产品)。
为便于办理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期。
因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46,100万元人民币,与本次向汇丰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美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合计52,724万元人民币,按相关规定累计授信额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2016-053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6年8月15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30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82,180,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2,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
截至2012年3月26日止,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成都通锦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73090155510001023账号。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实际使用金额2,810.40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95.41万元;累计使用金额合计49,861.47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999.1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0元。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情况:
(1)“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直接投入0.14万元,累计使用12,683.8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1.09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8,192.72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直接投入14.85万元,累计使用6,175.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4.53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5,720.77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使用0.00万元,累计使用6,003.2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6,003.2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10月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2年4月19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本公司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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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810.4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14.99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95.41万元;累计使用金额49,861.4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24,862.31万元,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999.1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目前及未来对“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产品的市场配套加工产能及需求预测,公司决定调整工艺路线,为不形成过剩的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或委外采购。经2014年8月21日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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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永忠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付晓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东生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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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永忠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付晓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东生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对公司授信总金额为16,000万元(股份公司2,000万元,川润液压6,000万元,川润动力8,000万元),授权有效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详见公司2016-013号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16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目前招商银行红牌楼支行根据其授信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及授信条件进行调整。根据沟通情况,授信情况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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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行为。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川润液压
名称: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8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
法定代表人:林均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液压及润滑系统、风冷及水冷系统、电器成套设备等。
川润液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川润液压100%的股权。
2、川润动力
名称: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电站锅炉、锅炉部件、电站辅机、压力容器等。
川润动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川润动力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
1、川润液压
截止 2015年12月31日,川润液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8,732.52万元,负债总额35,576.65万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3,000.00万元、无长期借款、流动负债总额31,172.65万元),净资产63,155.87万元,营业收入48,319.88万元,利润总额2,155.09万元,净利润1,797.14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川润液压的资产总额为92,210.55万元,负债总额 28,873.23万元(其中:无银行借款、流动负债总额24,469.23万元),净资产63,337.33万元,营业收入17,850.36万元,利润总额1,390.90万元,净利润1,181.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川润液压无其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2、川润动力
截止 2015年12月31日,川润动力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465.72万元,负债总额47,359.77万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900.00万元、无长期借款、流动负债总额45,672.34万元),净资产22,105.95万元,营业收入29,954.32万元,利润总额-8,222.08万元,净利润-6,998.66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川润动力的资产总额为66,872.66万元,负债总额 45,117.37万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6,000.00、流动负债总额43,555.68万元),净资产21,755.29万元,营业收入7,549.47万元,利润总额-412.55万元,净利润-350.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川润动力无其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最高额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4、担保内容:公司对川润液压和川润动力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16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信用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川润液压和川润动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不包括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0元。本次计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14,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14%。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14%。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5:00至2016年9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5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信用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汇丰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8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16年9月6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16年9月6日08:30 至17:30;
6、登记地点: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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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投票说明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5:00至2016年9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