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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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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为子公司广场公司提供额度为2.00亿元保证担保。公司累计为广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80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87,620.44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315,437.83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50,0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0亿元保证担保的事项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场公司向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最高额授信,双方于2016年8月23日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期限自2016年8月23日起至2017年8月22日。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协议》履行,公司与光大银行于2016年8月23日签署了《最高额保合同》,为广场公司2.00亿元的最高额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69号,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商业广场建设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照相彩扩;礼服出租;服装加工、干洗;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脑验光、配镜(不含角膜接触镜);家电维修;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惊险娱乐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玩具、文具、家具、家用电器、化妆品、自行车、花卉苗木的零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74亿元,负债总额6.4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00亿元,资产负债率28.56%。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6亿元,净利润1.91亿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0.25亿元,负债总额3.49元,其中短期借款1亿元,资产负债率17.23 %。2016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83亿元,净利润1.33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广场公司提供2.00亿元保证担保的事项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为保证《综合授信协议》(协议编号为:甬三江sx2016064)履行,2016年8月23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编号为:甬三江sx2016064-1)《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广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担保娄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广场公司在主合同《综合授信协议》荐下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费用;担保期限:《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87,6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4%;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315,437.8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30%;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5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03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