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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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金观诚为代销机构、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观诚”)签署的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该机构将自2016年8月25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所有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金观诚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定期定额投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以及除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外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等业务,同时可参与该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二、 适用基金范围

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50001)、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50002)、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503)、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50004)、天治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50005)、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50006)、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50007)、天治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50008)、天治研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350009、C类代码:002043)、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80、C类代码:000081)

三、 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8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金观诚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最低优惠至4折,具体折扣费率以金观诚规定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金观诚代销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金观诚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金观诚处于正常申(认)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金观诚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金观诚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金观诚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