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5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 年 8 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刘金柱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内容如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会董事讨论确认,陈南辉先生具备董事候选人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陈南辉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增补董事选举。
(二)本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的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2016年8月24日,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6,2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4%,该提案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选举陈南辉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做出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推荐陈南辉同志担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函》
3、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
4、《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5、《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新任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6年8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定于 2016 年9月9日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8月19日下午收到公司股东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6,26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74%。)提交的《关于增加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提议公司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陈南辉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股东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以上的股份,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第5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的议案:
《选举陈南辉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刘金柱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近日向公司提交了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决策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呈。另,经股东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陈南辉先生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附:陈南辉先生简历
陈南辉,男,1970年11月出生, 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律师资格;
1993年7月至2000年2月,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任科员、副科长;
2000年3月至2014年10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历任主任、高级主任、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
2014年11月至今,深圳前海邦信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助理总经理。
期间,曾先后担任:
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公司董事、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恺筑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选举陈南辉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不变。
现将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9月 9日(星期五)13: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月8日-2016 年 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9 月9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 至 2016 年9月9 日(星期五)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9月 2日(星期五) 。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日,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核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号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购买土地建设银宝山新横沥工业园的议案》;
5、《选举陈南辉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1、2、3、4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l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5议案为本次新增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 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l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16年9月6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764249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非函 汤奇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7642492
电子邮箱:public@basismold.com
邮编: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786”;
2、投票证券简称:“银宝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银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下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3:00, 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回执
截至2016 年9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9月6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传 真号码:0755-27642492)。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6 年9月9日召开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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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 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