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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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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28 公司简称:赛福天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在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钢丝绳领域面临供大于求的压力,钢丝绳企业的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需求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公司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为支撑,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推进节能降耗,强化资源保障,注重质量效益提高,努力实现产品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向着高技术含量、高性价比、高使用寿命的特种钢丝绳方向发展,稳固公司的行业地位,突出企业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收入24,327.0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167.2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145.3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85.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1.6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7.6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0.9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956.41万元。

2、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管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制订并下发了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内控实施工作,不断增强内控规范以及风险管理意识,强化了内控规范效果。

3、推进科技产业化,积极进行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立足市场,推动产品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提高产品质量,保持企业的行业地位,开发新品,保持企业的持续竞争力。

4、公司管理层精心组织生产经营,强化生产现场管理,保障生产平稳运行,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1.52%,主要原因为受原材料价格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价下调,致使营业收入金额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0.98%,主要原因为原材料价格下降及工艺流程优化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1.30%,主要原因为公司优化整合,及运输费用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4.24%,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招待费及研究开发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44.10%,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62.96%,主要原因为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及本期付现费用增加等原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投资于特种钢丝绳扩建项目的投入已逐步到位,相关固定资产投入有所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前期暂无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全年营销目标为46,000吨,2016年1-6月实现销售22,100吨,完成全年营销目标的48.04%。

(4) 其他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价下调,致使营业收入金额减少。其中:电梯用钢丝绳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起重用钢丝绳及钢丝绳索具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销售量及销售额均有下降。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受起重用钢丝绳销售量下降的影响,华中、东北、西北及西南地区销售额下降较明显。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市场情况

公司承袭了控股股东无锡赛福天50余年的经营积累,在行业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通过大型客户的严格认证和长期积累的品质信赖,公司已经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公司形成合作关系的主要客户包括三菱、奥的斯、富士达、迅达等全球知名电梯厂商,以及江南嘉捷(601313)、沈阳博林特(002689)、康力电梯(002367)、广日股份(600894)等国内上市电梯制造公司,中联重科(000157)等工程机械整机厂商,中海油(HK.00883)、中国石化(600028)、中国重工(601989)、中集集团(000039)、中国建筑国际(HK.03311)、中国交通建设(HK.01800)等海洋工程建造企业等。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分别在其所处的行业领域占据市场优势地位,需求量稳定,保证了公司产品稳定的需求。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特种钢丝绳生产企业。公司的“大力”品牌拥有三十余年历史,在钢丝绳行业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并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普遍认可。大力牌钢丝绳获得“江苏名牌产品”称号。公司是索具行业的优势企业,公司的“建峰”品牌在海洋工程、港口、船舶、海上救助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美誉度。公司先后参与了中国第一座深水钻井平台“海洋石油 981”、南中国海目前发现的最大油田“流花 11-1 油田”、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以及香港中环填海计划第 III 期、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工程、启德邮轮码头、中环湾仔绕道和东区走廊连接路项目、屯门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南海一号”古沉船的打捞工作等。

公司所在的索具行业对资质要求较为严格,只有取得客户指定的资质认证的供应商及产品才能进入特定下游行业或下游客户供应商体系,从而为稳定和不断拓展下游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地位提供保证。目前公司已取得挪威船级社 DNV 型式认可、中国船级社 CCS 型式认可,公司的索具系列产品获行业内各项主要资质认证。

2、技术方面

技术研发是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特种钢丝绳和索具生产商的基础要素。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实施单位、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的技术中心被江苏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并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特种钢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子公司建峰索具是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索具工作组承担单位,并被评为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峰索具的检验中心具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CNAS国家实验室资质,其技术中心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认定为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并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承袭了控股股东无锡赛福天50余年的技术经验积累,长期专注于特种钢丝绳与索具领域的研发,具有深厚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拥有长期稳定而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曾主导或参与《冶金行业品质卓越产品技术条件—电梯用钢丝绳》(ZYTJ 050-2010)、《电梯用钢丝绳》(GB 8903-2005)、《电梯钢丝绳用钢丝》(YB/T 5198-2004)、《压实钢丝绳》(YB/T 4398-2014)、《钢丝绳安全使用和维护》( GB/T29086-2012)、《钢丝绳绳端-合成熔铸套接》(GB/T30588-2014)、《电梯门机用钢丝绳》(YB/T4251-2011)等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为研发工作积累了丰厚的技术经验。与此同时,在与电梯、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需根据客户设置的全面而严格的专业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投入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工艺装备的改进,主动开发客户潜在需求,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与优质客户共同成长。

3、产品协同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从事特种钢丝绳和索具业务的企业,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定制服务,充分发挥特种钢丝绳和索具产品间的协同效应。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通过特种钢丝绳和索具产品在技术上的互相促进,在一定程度上整合研发平台、研发设备,强化在钢丝绳实际使用工况、钢丝绳再加工要求上的研发投入。在生产方面,公司同时生产特种钢丝绳、索具两种产品,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生产的响应速度、产品性能的匹配程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于主要采用定制化模式的钢丝绳索具产品生产起重要推动作用;同时,相对减少了营销费用等支出,从而增强了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优势。在营销方面,特种钢丝绳和索具产品普遍应用于工程机械、煤炭石油开采、海洋工程等下游领域,在客户资源和营销网络上具有共通性,公司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产品谱系,可以满足下游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事项。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崔志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