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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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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99 公司简称:井神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盐业体制改革加速推进、盐化市场长期低迷、工业盐价格持续下跌等多重考验,公司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保持了企业稳步发展态势。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1,313.5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79%;营业成本为72,348.9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2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1.59%;每股收益为0.01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1.59%。

1、强化生产稳定运行。加强生产组织,强化资源配置,有效去除低效产能;深入开展对标管理,不断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压缩了相关费用、降低了物耗能耗;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大危险源及外协单位等环节把控,确保了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

2、积极开拓市场。加强市场调研摸底,强化市场开拓,保持省内食盐供应主渠道地位,加大省外市场重点突破,持续巩固大客户关系;加大出口盐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拓展境外市场,销量同比增长52.7%,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3、着力打造食盐生产基地。按照高端化、智能化、链条化和集约化要求,加速推进食盐产业升级节能技改(募投项目)等项目建设。

4、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申请并获受理专利7项,获批淮安市高新技术产品3项。完成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省成果转化项目中期验收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等阶段性工作。新品研发取得进展,部分食盐新品种具备生产上市条件。

5、加强品牌建设。从品种研发、设计包装、营销推广等方面入手,系统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搭建以品牌预算管理、品牌传播管理、品牌危机管理、品牌质量管理和品牌绩效管理为支撑的品牌支撑体系,进一步提升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品牌识别维护等基础管理,报告期内,畜牧用盐、食用小苏打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盐化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销售收入减少以及公司技术转让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金额变动较小,无明显差异。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量上升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相关费用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因上市后发生的咨询、审计中介等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借款利率下降以及借款规模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以及资金回笼放缓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贷款规模较上年同期下降以及利率下调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同比下降,主要为研发项目和进度因素导致费用变化。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1119.77万元,同比减少3139.44万元,下降73.71%。原因为:1.受盐及盐化工市场因素影响,导致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尽管公司通过内部挖潜以降低生产成本,但部分主要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其中盐产品同比下降3.74%、卤水产品同比下降7.51%、氯化钙产品同比下降2.87%、小苏打产品同比下降18.57%及其他产品的影响导致毛利同比减少2010.67万元。2.因对外转让技术以及技术服务收入同比减少毛利1409.58万元。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按计划稳步推进。1-6月份累计盐化产品产量302.99万吨,同比上升10.37%,基本实现产销平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1,313.57万元,同比下降3.79%,主要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

(4)其他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说明:

1.盐及盐化工产品本期营业收入较同期下降2.61%,毛利率较同期下降3.9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受盐及盐化市场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2.纯碱及其他化工产品本期营业收入较同期上升5.28%,毛利率较同期上升6.3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受纯碱及其他化工产品产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盐产品、小苏打、卤水产品分别为:盐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7609.68万元,同比下降4.84%;小苏打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619.61万元,同比下降22.13%;卤水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820.97万元,同比下降1.52%;主要原因为受盐化工市场下游用量下降,造成相关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导致收入、毛利同比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2.纯碱、元明粉产品分别为:纯碱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9914.41万元,同比上升7.33%;元明粉产品实现营业收主6009.06万元,同比上升4.21%;主要原因为销售量同比上升增加收入的幅度大于成本变化的幅度,导致收入、毛利同比上升。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期省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41%,主要原因为受省内工业盐化产品销售市场价格下降导致省内收入下降;本期省外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3.31%, 主要原因为开拓省外销售市场导致收入增加。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循环经济优势

公司以“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为核心,坚持内涵增长与外延扩张并举,通过实施“热电联产、盐硝联产、硝盐联产、盐碱钙联合循环生产”等项目,显著降低生产成本、延长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线,提高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同时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显著的循环经济优势。

2、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七个采矿权,包括张兴盐矿、下关盐矿、蒋南盐矿等,储量丰富、品质优良、矿床厚、矿层含盐率高、盐层品位高,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5.64亿吨,NaCl量12.98亿吨,伴生Na2SO4量2.68亿吨,所有采矿权的许可生产规模合计894万吨/年。优质的盐矿资源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盐及盐化工产品所需卤水供给。

3、运输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小工业盐、两碱用盐及元明粉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相对其他运输方式,公司利用水运方式,产品的销售半径更长。公司地处江苏省淮安市,京杭大运河、淮河、盐河等水运航道纵横其间。公司在京杭大运河建有自备码头,北通徐州、东接连云港、南连黄金水道长江、西达皖北腹地,便于公司产品、原材料和能源的装卸运输,为公司盐及盐化工产品参与更为广阔的市场创造了先天条件,为甄选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商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此外,京沪、同三、宁连、宁徐、徐宿、淮盐等多条高速公路在江苏省淮安市境内交汇。公司无法通过水运方式到达的区域,可利用陆运方式参与市场竞争。

4、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创新,拥有技术中心、循环经济研究院和制盐研究所三个研发机构或部门。技术中心负责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方案的调研和论证等工作;同时行使井矿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职责,依托江苏丰富的岩盐资源,重点攻克盐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的工艺技术。主要研究盐岩溶腔综合利用、盐与碱循环经济技术、纳滤膜技术分离研究、工业结晶与粒度控制研究、盐化工产业发展方向研究等课题。 “以研发平台建设为中心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评为“2013年度现代企业创新管理成果二等奖”;“基于岩盐溶腔地下装置化利用的盐碱钙联合循环生产新技术”被评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014年度科技进步一等奖,并实现了技术输出。

5、区位优势

原盐是两碱工业的基础原材料,近年来两碱用盐占全国盐总消费量的70%以上,制盐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下游两碱产业。公司地处经济活跃的华东地区,该地区是纯碱、氯碱等下游产业重要生产区域,盐及盐化工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3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长泉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收回表决票8份。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和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4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宇诗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内容及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5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不超过1年。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4号,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0万元,扣除本次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380.21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829.7856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5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天衡验字(2015)021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16年1月29 日, 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 6月30日,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71,161.75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9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94,661,006.76元。剩余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使用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每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审批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理财工作,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内容及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6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新增民生银行淮安分行为合作银行,签订2016年度授信协议。授信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7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曹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曹峰先生简历。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曹峰先生简历:

曹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11年6月起担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5月起兼任法律事务部部长,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止目前,曹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 18号;

固定电话:0517-87038787 ;传真:0517-87036988 ;邮箱:elan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