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48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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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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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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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医改向深水区推进,“健康中国”升级为国家战略,以三医联动、医药分家、分级诊疗为核心的医改政策逐步实施。报告期内,药品招标降价、医保控费、降低药占比、两票制、营改增、临床自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流通自查、药监“飞检”等一系列监管政策蜂拥而至,给医药行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创新、研发、技术、规范将作为医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趋势日益明显。
面对种种挑战与大环境的变革趋势,公司始终秉承“夯实基础、技术创新、持续发展”的理念,继续坚定布局生物化学药、中药、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四大事业集群的战略思路,继续深挖心脑血管复方制剂及骨科关节腔注射用凝胶市场,保持业务稳定发展,同时加力肿瘤药领域产品的市场开发及推广、推进普药、小品种药品的生产及营销,布局骨科、妇产科医疗服务项目,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对大疾病领域用药继续探索,积极主动迎向行业发展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341.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0%;实现营业利润14,11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873.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4家子公司,其中1家通过设立、3家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具体如下:
●2016年5月,根据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的批复(黔贵安管函[2016]80号),同意公司及尚进集团有限公司在贵州贵安新区投资设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公司出资25.01万美元,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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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注1:2012年6月公司子公司景峰制药以1587万元收购慧聚药业10%股权,2014年4月以5036万元收购慧聚药业26%股权。慧聚药业以2014年4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派生分立,派生设立海慧医药,慧聚药业继续存续,分立前慧聚药业注册资本为美元1,200万元,分立后慧聚药业注册资本为美元670万元,海慧医药注册资本为美元530万元。2014年8月21日经南通市海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慧聚药业和海慧医药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景峰制药持有慧聚药业和海慧医药各36%的股权。2015年3月景峰制药按36%的股权比例对慧聚药业增资190.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756,142.00元),2015年12月11日景峰制药分别与南通巨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巨龙)、慧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慧聚科技)、Wisdom Dragon Limited签订了关于收购慧聚药业、海慧医药各33.0094%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中,慧聚药业之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914.3602万美元,海慧医药之股权转让价款为174.95万美元,合计1,089.31185万美元。2016年1月景峰制药已完成上述股权收购,持有慧聚药业69.0094%的股权,持有海慧医药69.0094%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属于分步实现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成本。
注2:购买日以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为准。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4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1人,公司董事魏泽春先生因其他工作时间冲突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杜守颖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6-049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6-050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4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2016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2016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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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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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3,462,374.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3月25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在前次实际使用的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公告后,继续将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2015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及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项目应付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项目资金为25,737,893.1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即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时间: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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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5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及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实施主体可覆盖景峰医药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和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2016年6月30日,已投入项目建设资金40,023.58万元。
2、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5年3月25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在前次实际使用的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公告后,继续将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
3、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为7,404.53万元。
二、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且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二)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作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较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募集资金购买较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及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
六、其他说明
鉴于银行理财产品时效性等特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理财事项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等审议,本次一并审核授权。以上事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书;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5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下午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唯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6-050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