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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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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氯碱行业依然面对严峻形势,调结构、转方式已经成为行业必经之路。行业将以去产能、补短板和降成本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实现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016年上半年PVC行业开工率在70%左右,产品价格始终在低位徘徊,行业整体亏损的局面还未完全改变。

报告期,面对持续低迷的国内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继续坚持“总成本领先”战略,通过“细化管理、挖潜增效”开展各项工作,依托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确保了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226.24万元,同比增长9.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881.93万元,同比增长59.72%。

3.1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30,069,356.10元,增加比例为9.91%。主要原因为:本期产品销售量增加,营业收入相应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5,305,502.64元,减少比例为2.87%。主要原因为:一是本期原料采购价格下降;二是随着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原料、动力供应自给率提高,成本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7,236,412.06元,增加比例为16.54%。主要原因为:本期产品销售量增加,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60,856,150.62元,增加比例为39.89%。主要原因为: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部分投产,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3,380,758.23元,增加比例为9.79%。主要原因为:本期有息债务平均余额高于上年同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78,057,157.64元,减少比例为7.92%。主要原因为:本期票据贴现较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 -1,563,250,726.75元,上年同期数-439,582,939.93元,变动原因为:本期支付的对外股权投资款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833,603,364.28元,减少比例为177.10%。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各类融资款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2,721,923.69元,增加比例为17.96%,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围绕现有产品、工艺和设备,加大了科研项目的管理和投入力度。

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3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7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608,695股,发行价格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99,999,99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7,103,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896,694.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8日足额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310号《验资报告》。2016年1月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226.2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1.98%。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以“细化管理,挖潜增效”为核心,通过强化安全生产、全面推行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继续推动技术创新与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搭建企业技术攻关平台、巩固“五小”活动、推行全员素质提升和组织机构优化、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司在管理运营、技术进步和循环经济一体化的优势,实现了公司整体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期公司产品华北地区销售额占总销售收入47.25%,华东地区占22.59%,华南地区占22.78%,西北地区占3.42%,境外地区占3.96%。国内市场依然是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市场。

本期产品出口量增加,出口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7.39%。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

3.4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截止2016年6月30日,主要控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①君正化工成立于2002年5月13日,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聚氯乙烯、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硅铁、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进出口贸易。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

②君正矿业成立于2006年8月11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白灰、矿石;石灰石开采、煤矸石、灭火工程煤、土石方剥离、高岭石。

③神华君正成立于2007年7月13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矿业持有该公司15%的股权。

④锡林浩特市君正成立于2007年4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铁砂石销售。

⑤鄂尔多斯君正成立于2010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422,000万元,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盐酸、液氯制造、销售。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硅铁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进出口贸易;电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

⑥锡盟君正成立于2011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PVC树脂、化工产品(不含剧毒物)、白灰销售;投资管理。

⑦智连国际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是按照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规定注册成立的商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技术引进。

(2)截止2016年6月30日,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①天弘基金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注册资本51,430万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②国都证券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530,000.0009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③坤德物流成立于2010年6月1日,注册资本36,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铁路运输设备租赁,货物仓储及装卸,建筑材料及钢材销售。

2016年7月27日,公司与包头市恒泰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坤德物流6%股权转让给包头市恒泰商贸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2,419.20万元,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坤德物流股权由15%变为9%。

④蒙西发电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58,86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设备租赁经营;外购蒸汽销售;粉煤灰销售。

⑤乌海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25日,注册资本95,329.2万元,经营范围: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⑥华泰保险成立于1996年8月29日,注册资本402,168.8622万元,经营范围: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控、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天弘基金、华泰保险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势头。截至报告期末,天弘基金实现净利润5.85亿元,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0.91亿元;华泰保险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3亿元,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0.85亿元。

对天弘基金和华泰保险的投资收益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95%。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5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421,900.869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380,173.9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421,900.8695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43,801.739万股。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16年8月11日实施完毕。

2、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5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6-05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3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15:30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应公司2016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监事会对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的投入项目一致,没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3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60.8695万股,发行价格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9,999.999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710.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89.66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8日足额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310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1,073.47 万元,其中,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285,173.4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8,109.34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1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达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稳步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72,000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君正”)进行增资。2016年2月23日,公司与鄂尔多斯君正、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6 年6月30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协议的约定。

3、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6-009号)。

2016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君正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6年第11期”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2016-017号)。

2016年3月7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26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726.5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2016-022号)。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85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了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009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6-012号)。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了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6-028号)。

201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了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6-037号)。

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情况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了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16-027号)。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累计金额为12,588.67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实施工作和“三证合一”换证工作,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其余条款均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议案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