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2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本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汪昌云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现已核准汪昌云先生的任职资格。
自2016年8月18日起,汪昌云先生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对汪昌云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汪昌云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汪昌云先生,1964年生,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1月获伦敦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汪昌云先生1989年至1995年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1999年至2005年任教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2000年至今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汉青高级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汪昌云先生目前兼任中国投资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金融学季刊》副主编、《中国金融学》副主编、《中国金融评论》副主编、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同时兼任厚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昌云先生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曾获2001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最佳研究论文奖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007年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13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014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汪昌云先生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至2019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领取税前薪酬的标准为:基本酬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担任风险政策委员会或稽核委员会主席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担任其他专业委员会主席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担任专业委员会委员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酬金可以累积计算。
至本公告披露日为止,汪昌云先生未于本行领取过任何薪酬。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汪昌云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汪昌云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汪昌云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汪昌云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另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文耀先生任期至本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要求,为保证本行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在本公告发布前,周文耀先生仍勤勉履行其作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鉴于中国银监会现已核准汪昌云先生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自2016年8月18日起,周文耀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主席、稽核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周文耀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本行董事会对周文耀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由于周文耀先生退任,本行拟调整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行人事和薪酬委员会主席职务暂时空缺,本行将尽快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并及时公布调整后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安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