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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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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二○一六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二○一六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广大股东,公司董事会提出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4,037.9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64,037.99万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075.98万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零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分,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由监事孙莉莉女士主持。

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二○一六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广大股东,公司董事会提出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4,037.9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64,037.99万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075.98万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董事会

提议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稳定的生产经营、盈利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4,037.9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64,037.99万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075.98万股。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的规定。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8,459,775.05元,资本公积2,158,846,314.74元。根据上述分配预案,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本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基于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合理诉求,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截至本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4,037.99万股增加至128,075.98万股,预计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日15:00至2016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2016年9月6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二、会议议题: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刊登在2016年8月25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30041。

3、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8

(2)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①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00。议案1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2的议案编码为2.00,以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②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张万恒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电话:0431-88698366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