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6-05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及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6月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如下:
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拟将公司董事长津贴标准确定为人民币20万元/年(税前);
拟将公司副董事长津贴标准确定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
拟将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以上薪酬、津贴均按月发放,此前未发放的部分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补足。担任公司内部管理职务的的董事津贴发放须同时遵循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6-05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3名监事发表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本意见发表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6月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现经公司研究,拟将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含职工监事)津贴标准确定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监事(含职工监事)津贴按月发放,此前未发放的部分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补足。担任公司内部管理职务的监事(含职工监事)津贴发放须同时遵循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0 股票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6-05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6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7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为235,294,117股,发行价格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39,6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399,995.6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19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6]第29-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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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及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沌口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于 2016年5月18日,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95.60元扣除直接支付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费用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39,6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560,399,995.60 元,存入本公司上述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6月,针对支付购买GPC Mauritius VLLC持有的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12.8582%股权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本公司及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针对本公司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所属的汉南健康产业项目、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襄阳冷链物流中心三个项目募集资金,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及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支付购买 GPC Mauritius V LLC 持有的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12.8582%股权 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汉南健康产业项目、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襄阳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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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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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承诺用途,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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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6-05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发生全面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及财政部会计司财会便(2009)17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等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为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统一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并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2016年6月1日起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3)内部单位往来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4)对应收保证金、押金等信用风险较低的应收款项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折旧年限(年)及年折旧率(%)。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方法比较
(1)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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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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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折旧年限(年)及年折旧率(%)变更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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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此项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