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6-06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8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8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8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璐、郭德明
咨询电话:0551-62207323
传真电话:0551-622073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