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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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6-079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14: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主持人:副董事长刘辉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5,797,336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42.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5,780,536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80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15,458,420股。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刘辉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165,781,73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5,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5,458,420股。赞成票15,442,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票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晓静律师、罗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6-080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继续

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键桥通讯,证券代码:002316)于2016年5月2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经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于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24日、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9日、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4、2016-058、2016-062、2016-063、2016-065、2016-069、2016-070、2016-074、2016-078),于2016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于2016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于2016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

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即富信息”)不低于40%的股权。

本次重组方案初步协商为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之股东黄喜胜、王雁铭、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白涛持有的合计不低于40%的标的公司股权。截至目前,公司仍在与标的公司的股东进行积极磋商,同时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正在调整过程中,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和标的资产的交易比例后续仍存在调整和变化的可能性。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二)目前重组工作的具体进展

1.公司已与标的公司的相关股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达成初步共识,并签订《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之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已在《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中进行了披露。

2.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购买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

3.公司会同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就标的资产范围、交易对方、交易方案、具体执行流程进行多轮论证及协商。

4.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己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多次实质性谈判,并签署了框架协议,相关中介机构已全部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工作量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尚未最终完成,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论证重组方案,公司与交易各方达成较为完善的交易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三、继续停牌的时间安排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公司争取早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2016年11月25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将积极督促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编制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它申报材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