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47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10:00时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6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董事张云女士因出国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董事徐汉杰、何帆,独立董事潘斌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书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拥有充裕流动资金、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金额伍佰伍拾陆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业务计划安排,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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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本公司与各贷款银行签署的最终法律文件为准。
(二)、本次授信额度的授权
同时提请本次会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书智或被委托人江虹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