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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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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股东,确认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6年8月23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发函询问。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目前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引起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核查,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截止公告日,公司动态市盈率123.94倍,行业动态市盈率51.43倍,公司动态市盈率高于行业动态市盈率,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新的集团资信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的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1,771,5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1%);

2、质权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质押时间: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8月15日;

4、质押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71,3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5、截止 2016 年 8月 25 日,新的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150,871,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7.7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 股份质押的目的

新的集团本次质押股票的目的是用于偿还下属公司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 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新的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资产实力雄厚,并拥有其他融资渠道,包括发行私募债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新的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通过生产经营货款回笼及银行融资后归还该笔融资,解除股权质押;二是可发行私募债后归还上述质押融资。

公司将根据股份质押情况以及可能导致的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