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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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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北路1号)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发行公告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1、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江苏康缘”)于2016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7号),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4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简称“16康缘01”,债券代码为“112439”,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4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07,148.28万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7,039.18万元,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6.6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6.9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724.07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区间为3.30%-5.50%,基础发行规模4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按照基础发行规模4亿元及利率询价区间上限5.50%计算,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若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低于4.97%,则行使超额配售权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若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介于4.97%与5.50%之间,则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确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30%-5.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29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30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网下发行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8月26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媒体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

(二)医药行业专业名词释义

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次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萧伟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北路1号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700000029477

公司网址:http://wmdw.jswmw.com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1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的相关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请股东审议。

2015年11月28日,发行人2015年第6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9日,发行人董事长签署《关于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决定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本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有关事宜由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2月23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6]31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完成。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全称: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康缘01”。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4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4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追加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发行额度。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8月30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3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3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3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3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8月3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3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利息支付金额:发行人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及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调整债务结构。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以专户存储,公司将于发行前开立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8月26日。

发行首日:2016年8月30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日,共3个工作日。

2、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30%-5.5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当天13:00-15:00之间将《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含1000万),并为500万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8)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8月29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59013930

联系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4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8月30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发行方式,发行规模为4亿元,可超额售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6年8月30日(T日)9:00起始,2016年9月1日(T+2日)11:00截止。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8月2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完成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并报交易所备案。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合计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申购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公平配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9月1日(T+2日)11: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康缘债认购款项”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70016163080500231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451000137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9月1日(T+2日)11: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萧伟

联系人:李军

电话:0518-85521998

传真:0518-85521998

邮编:22200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徐礼兵、朱鹏、程远

电话:010-59013955

传真:010-59013945

邮编:250001

发行人: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附件一: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

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

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本次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500万元的整数倍。

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20%-4.5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非累计投标)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9,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但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如需)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10-59013930

咨询电话:010-59013996;010-59013948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签署日期: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