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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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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16—049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9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20个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44号)。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逐项予以落实,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交易对方较多,穿透披露的工作量较大,且反馈意见中涉及需交易对方提高业绩补偿覆盖比例等事项,目前正在多方沟通中,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为认真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申请》,申请自2016年8月26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