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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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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21 公司简称:国栋建设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内经济整体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国经济目前正处在调整转型时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解决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公司面对经济下行带来的行业供给压力,适度调整经营计划,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如下生产经营工作:

1、继续完善位于双流的45万M3/年纤维板生产线配套的锯切线和砂光线技改验收调试和南充22万M3/年纤维板生产线消防整改工作。上述生产线技改和消防整改工作导致公司生产线在报告期内停工未正常运行生产,产成品数量较往年有所降低。

2、公司根据人造板产品的市场供需现状,加大了对下游客户的销售返利刺激,适当的实现了去库存化,为2016年下半年生产、销售做好铺垫。

3、双流五星级酒店自2015年底开始转固试营业,报告期内酒店运行基本正常,但仍处于培育市场阶段,公司加大了销售宣传力度,各项费用较往年均有所增加。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128,272.7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609,787.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55.1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受下游家具行业不景气,允许接受大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可抵扣亏损增加。

3.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从集团公司和大股东借款用于支付前期的木材款所致。

4.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预收出售北京房产房款增加550万元影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资金紧张,员工工资在2015年年底存在跨期支付所致。

6.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应支付的增值税大幅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与集团公司和大股东往来款大幅增加所致。

8.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大幅亏损影响所致。

9.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返利大幅增加所致。

10.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因生产停工影响,计提停工损失大幅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处置北京房产预收款增加所致。

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拆借款等大幅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位于双流的45万M3/年纤维板生产线配套的锯切线和砂光线技改尚未完善和南充22万M3/年纤维板生产线消防停产整改影响,2016年1-6月尚未正常生产导致停工损失,导致本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2、人造板产品市场售价和销量均大幅下降导致公司毛利倒挂,公司大幅增加了库存商品的减值准备;公司根据人造板产品的市场现状,对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加大了销售返利的比例,致使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3、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因发包人(公司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和承包人(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发生纠纷,导致工程尚未办理竣工结算,2016年1-6月实现的工程施工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6年5月13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进行的收购资产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型人造板制造业,受市场需求偏弱及经济下行影响,公司主业不振,且目前行业内众多企业良莠不齐,缺乏适当的淘汰机制,无序竞争的加剧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效益持续低迷。公司拟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置出板材业务,引入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公司业务的战略转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注册于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两项交易: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扣除拟处置资产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世纪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润丰源投资公司100%股权和湖南正源尚峰尚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进行置换,然后由上市公司向正源地产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均为房地产开发,控股股东为正源地产,实际控制人为富彦斌先生。根据潜在交易对方提供的初步资料,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目前,公司正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商讨、研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负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方案论证及相关工作。公司与标的公司、各中介机构召开了项目协调会,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梳理,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4条中(高)密度纤维生产线,均选用德国迪芬巴赫和辛北尔康普的进口压机生产线,代表了国际先进的连续平压技术。在国际先进技术的保障下,公司目前产品规格齐全,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甲醛释放量可根据客户需求稳定地控制在E2或E1级标准范围内,最低可达到3mg/100g以下,低于欧洲和日本E0级环保标准,是国家E2级标准的十分之一,保证了公司和产品具有长期的竞争优势。

2、区位优势

四川省位于我国亚热带地区,高温多雨,水热条件好,是我国林木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也是国家确定发展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的重点省份,具有较为雄厚的林业基础,林木资源有可靠的保障。公司的纤维板生产线建设在四川省内,具有天然的原料供应优势。

另外,公司的区位优势还体现在四川地区对纤维板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四川省是全国著名的板式家具产业基地,每年除了消化省内生产的纤维板外,仍需要从广西、云南等省区大量采购。成都市著名的家具厂商有双虎家具、南方家具、掌上明珠家具、全友家具等。四大家具厂商每年的纤维板家具板材的需求量都在上百万立方米,并且已经或计划投资兴建新家具生产线,可以预计家具板材的需求量将会大幅增长。

地处四川的区位优势为公司的原料供应和市场开拓奠定了基础。

3、品牌优势

公司于2008年被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局评为全省第一批24户清洁生产试点企业之一。

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六部委发布的发改环资[2007]3420号文件认定的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中,公司是重点行业中建材行业两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之一。

公司的国栋牌商标于2006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2012年,公司主营产品国栋牌高中密度纤维板、国栋牌强化木地板、国栋牌刨花板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名牌产品”称号。

公司于2010年获得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和中国产品质量协会颁发的国际质量信用等级证书,评估公司质量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于2011年被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授予“国家级征信企业”和“2011年度全国质量守信企业”,并于1992年至2010年连续19年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实现了公司销售与经营业绩、公司品牌与企业形象的大幅提升。公司2012年被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中国人造板流通联盟授予“2012中国人造板十佳诚信制造商”称号。

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品牌知名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产品销售。

4、规模优势

公司现有4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合计产能达到87万立方米/年,是我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纤维板生产企业。公司目前单线产能达到21.75万/立方米,远远高于国内平均单线产能,并超过同行主要竞争对手。较大的规模优势使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进而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5、市场营销优势

公司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营销队伍,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激励机制和销售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区域经销商队伍,并与重要经销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下属纤维板生产企业紧紧围绕四川省及重庆市布点建设,供货效率高,市场信息反馈迅速。

稳固的销售队伍和销售渠道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6、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可以生产厚度2.0-40mm不同规格的中(高)密度纤维板,是产品规格最齐全的纤维板生产企业之一。纤维板良好的产品结构不仅满足了市场新增的不同需求,同时也使公司得以利用薄板产品的价格优势,获取比中厚纤维板产品更高的利润。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有3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国栋营造林有限责任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成都升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家参股公司四川鹏诚投资有限公司。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由于公司对双流国栋五星级酒店验收转固事项和纤维板生产线技改期间是否计提折旧事项的判断和会计处理与2015年年报审计会计师的认定不同,导致公司2015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数据与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出现不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2015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分析了本次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产生主要原因是: 1、公司双流国栋五星级酒店因尚未办理规划、竣工和消防验收,卫生许可证和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手续也无法办理,酒店无法投入运营。因此基于后续可能存在的大额投入或改进的不确定性,公司对该酒店未进行验收转固。 2、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22万立方米/年纤维板生产线设备因消防技改而停产;双流65万立方米纤维板生产线设备因国家环保部对人造板生产过程排放和产品环保要求的提高和为解决产能瓶颈而对生产线进行了技改,公司对上述生产线技改停产期间未予计提折旧。 公司财务部对上述事项的判断和会计处理和2015年年报审计的会计师认定不同,导致公司2015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数据与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出现不一致。出现上述问题后,公司高度重视,对财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加强会计力量,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培训,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与会计师的沟通,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升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川国栋营造林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6-052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国栋集团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经济开发区北京路117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元国栋城”提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协商,公司将承接国栋集团开发的位于广元市利州经济开发区北京路117号的“广元国栋城”房地产项目工程施工业务,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7,912.17㎡,总建筑面积约230,872.3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14,955.37㎡,非住宅建筑面积(商业用房、幼儿园及配套设施)约36,075.58㎡(工程实际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决算时测量为准)。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能力总承包该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包人专业分包的除外),合同承包总工期为1,095天。该工期从承包人办理完开工通知后的第七天开始计算,含每周六和周日,但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且每年春节另延长20天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合同价格参照国家建筑定额收费标准和国家按月公布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计算,经公司与国栋集团协商,初步确定合同预算总价约为36,477.8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王春鸣因属于该关联交易关联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王渊宝先生、陈维亮先生和梁长彬先生事前认可了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和交易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签订“广元国栋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王春鸣先生将在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表决予以回避。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9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6-053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

国栋集团签订“广元国栋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签订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经济开发区北京路117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元国栋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承包总工期1,095天。

●合同价格参照国家建筑定额收费标准和国家按月公布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计算,经公司与国栋集团协商,确定合同预算总价约为36,477.83万元。

●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国栋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关联交易有关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栋集团持有公司45.5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持有国栋集团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国栋集团和王春鸣先生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春鸣先生回避了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因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36,477.83万元的工程施工收入,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国栋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双流县黄水镇板桥

法定代表人:王春鸣;

注册资本:18,918.8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驾驶培训;餐饮娱乐服务;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

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国栋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16亿元,净资产为28.23亿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300.4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栋集团开发的位于广元市利州经济开发区北京路117号的“广元国栋城”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7,912.17㎡,总建筑面积约230,872.3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14,955.37㎡,非住宅建筑面积(商业用房、幼儿园及配套设施)约36,075.58㎡(工程实际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决算时测量为准)。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能力总承包该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包人专业分包的除外),合同承包总工期为1,095天。该工期从承包人办理完开工通知后的第七天开始计算,含每周六和周日,但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且每年春节另延长20天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价款的支付

1、定价政策

合同价格参照国家建筑定额收费标准和国家按月公布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计算,经公司与国栋集团协商,该工程单位造价为1,580元/㎡,总建筑面积约为230,872.36㎡,合计造价约为36,477.83万元。

2、关联交易价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后,国栋集团按季度向公司支付工程形象部位施工实际造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的85%,竣工验收资料齐备备案后支付至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证金,工程三年保修期满后向公司支付完毕。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建筑施工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本次交易的确立为公司建筑施工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初步估算,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36,477.83万元工程施工收入,公司总承包该工程的毛利率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5%,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渊宝、任鹏、陈维亮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和交易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国栋建设 公告编号:2016-054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0日

至2016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国栋集团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经济开发区北京路117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元国栋城”提供施工总承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春鸣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需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9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年9月14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结束后,公司将组织所有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前往公司各子(分)公司进行参观、考察。

(3)联系电话:028-86119148 传真:028-86154162

(4)联系人:贾雪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