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0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审时度势,继续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针,持续推进各项目的建设与优化,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但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下滑及日本熊本县强地震相关影响,公司上半年订单有所减少,整体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40.10万元,同比下降49.07%;实现利润总额1,082.92万元,同比下降70.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3.63万元,同比下降66.84%,本期净利润率9.06%,比上年同期下降4.85%。截止2016年6月底,公司资产总额为236,088.82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为165,484.67万元,资产负债率29.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42万元。

2016年上半年公司努力推进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一、逐步提高首发募投项目的技术和产能,通过开发新技术、新工艺等技术手段,如:高密度FPC弯折技术、多层COF埋入式技术、CoC以及CoW等新技术与新产品,不断满足多叠层多芯片的三维柔性封装的要求。同时,自主研制关键的封装配套材料如:ACAF、NCP等,以实现上述无卤素先进封装材料的国产化。

二、积极推进“微电子级高性能聚酰亚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1)完成大部分相关认证工作及各主要工序的量产工艺参数优化及产品定型工作。在原材料纯化与防等离子迁移研究的基础上,运用高分子材料学,对原料配方进行杂化与优化改性,实现聚酰亚胺树脂的结构与性能的大幅提升。

2)进一步优化全自动控制工业生产线的设备参数,实现高质量连续化生产,提高生产产能,降低成本;

3)在PI膜技术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进行技术延伸,加大PI膜深加工产品,如:二维半导体材料、量子碳基膜、多层石墨烯膜以及屏蔽隐身膜的研发力度,拓宽新材料的应用领域,抢占高端材料制高点。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工作

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与有可能受到日本熊本县强地震影响的客户保持沟通, 维护、巩固和加强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开拓欧美、台湾等地区市场,加强开拓世界知名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厂商客户,完善激励措施;沟通与开发与公司一些前瞻性技术研究及技术储备相关的未来市场,更好地应对未来市场多元化的需求。

四、继续加强内部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做好人员的储备、培养和配置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健全业务反馈与沟通系统;完善战略规划,加强管理层的考核。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萍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0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其中3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修改经营范围内容。【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月 2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董事会将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53号”文核准,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91,8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968,1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6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使用资金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3年9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3年12月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连同保荐机构分别和以上两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0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实施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换领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事项,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经营范围

修改前:

开发、生产经营柔性覆合铜板、液晶聚合导体材料,高频柔性电路、柔性电路封装基板、高精密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提供自产产品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修改后:

开发、生产经营柔性覆合铜板、液晶聚合导体材料,高频柔性电路、柔性电路封装基板、高精密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二维半导体材料、聚酰亚胺薄膜、量子碳基膜、多层石墨烯膜、屏蔽隐身膜,提供自产产品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终登记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拟对原《公司章程》第二、三、六、十三、十九、一百五十六条进行修改,详细内容如下: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决定于2016年9月13日(周二)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3日(周二)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5:00至2016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7日(周三)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09号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7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4、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8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等资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以传真并电话确认后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9月9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3

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证券代码:362618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确认委托完成。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珊洁、谭小珍

电话:0755-26511518、26981518

传真:0755-26981518-85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三楼

邮编: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 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