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43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矿山服务及民爆器材销售两大板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6亿元,同比上年同期下降7.80%。其中,矿山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47亿元,同比下降13.12%;民爆器材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9亿元,同比上升4.98%。
1、矿山服务板块
公司的矿山服务板块的业务包含露天矿山开采、地下矿山开采、矿山综合治理、软基爆破等。
近年来,宏观经济复苏乏力,主要矿产品需求疲软,供大于求的弱势格局长期存在,致使整个矿业行业形势,尤其是钢铁、煤炭行业持续低迷。公司在露天矿山开采相关的项目存在着普遍减产、停产的情况,业主回款和业主结算均有所放缓。报告期内,公司露天矿山开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66亿元,同比下降33.82%。
地下矿山开采方面,凭借领先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在当前市场不利的情况下,地下矿山开采合同承揽额逐年增长,但是盈利水平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地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60亿元,同比上升15.10%。
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新增标的也于2016年6月开始并入公司的合并报表,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2、民爆服务板块
报告期内,受民爆器材价格放开,矿山开采市场低迷导致需求下降等影响,民爆行业也面临着一定的下行压力。“十三五”期间民爆上下游相关行业的一系列政策出台,对上半年民爆行业的稳步发展形成了一定的支撑作用,但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仍未打破,市场仍处于疲弱态势,但是民爆行业的降幅在逐渐收窄。另一方面,由于民爆产品的高危性,严格的管理制度使民爆行业形成了较高的进入门槛,有较强的区域限制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班子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多渠道开展营销工作,使公司的民爆器材销售板块实现小幅度上升,营业收入3.19亿元,同比上升4.98%。
未来公司会继续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矿业一体化方案解决服务商,面对这一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管理层仍然坚信,矿产资源是支撑人类社会发展最根本性和最基础性的资源,在可预见的未来是不易替代的,尤其是中国实施“两创”和“一带一路”战略,经济领域深化改革也必将产生可预见的成效。
下半年,为了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将对战略定位和发展策略开展进一步修正和规划,围绕矿业服务产业进行布局,在行业低谷期加快对优质资产的投资并购活动,加强对国内外矿业服务市场以及军工市场的拓展,做强做大军工板块,通过扁平化管理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通过加快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新增子公司新华都工程100%股权及子公司涟邵建工42.05%股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4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陈冬冬、刘畅、郜洪青、蔡美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涟邵建工股权转让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4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2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4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涟邵建工股权转让价款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向郑明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6号),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郑明钗、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傅重阳、陈海明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华都工程”)100%股权,向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下称“涟新建材”)、娄底市涟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下称“涟深建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涟邵建工”)42.05%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9,372.24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收购涟邵建工股权现金对价,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5月30日,新华都工程及涟邵建工的股权过户手续及工商登记已经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完成过户手续后,公司尚需根据协议约定向涟新建材支付10,686.12万元现金对价;向涟深建材支付9,000.00万元现金对价。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与涟新建材、涟深建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涟邵建工股权现金对价。待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4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76万股,截止至2012年6月4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47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82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285,404.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47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8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99,998.00股,截止至2014年9月3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99,99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5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4,102.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50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8,711.18万元,其中投入变更募集资金项目35,386.4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2,66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61.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770.00万元以及超募资金2,270.54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1,716.14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618.84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8,0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50.36万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5年销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1,829,600.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65,285,404.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 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3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52.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19,594,102.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本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6年半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 12,66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91号《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663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43.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15,6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经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
截至2016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26,544,195.48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71,594,195.48元。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于2012年9月25日划拨至本公司一般结算户。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6.4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2,26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2014年7月31日至2015年7月30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将15,0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
2016度半年度,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16年6月30日,尚剩余7.27万元利息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矿产资源价格下滑的宏观经济影响,原合同项目的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公司若按原定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带来的经济效益将低于预期目标。
1、在原募投项目暂时难以达到预期盈利水平以及出现新的投资项目机遇情况下。2012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2,732万元进行对外股权投资,收购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安民爆”)85%股权,本次收购可巩固公司在宁夏地区以及周边地区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优势,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下称“鞍钢矿业”)是我国掌控铁矿石资源最多、产量规模最大,集探矿、采矿、选矿、烧结、球团生产,采选工艺研发设计,工程技术输出为一体,具有完整产业链的冶金矿山龙头企业。公司作为国内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若与鞍钢矿业合作,公司可通过为鞍钢矿业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参与鞍钢矿业的矿山采剥业务,提升公司总体收入水平。因此,2013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22,654.48万元与鞍钢矿业合资成立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6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6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4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约8.87亿元收购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分立后的新主体,即内蒙古生力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生力民爆”)100%股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指定媒体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
公司在披露该公告后,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66号),收到该问询函后,公司与财务顾问经过审慎研究,认为收购生力民爆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继续聘请中介机构对收购生力民爆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和制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并在条件成熟后,及时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再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6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暂不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
公司披露该事项后,公司经营班子一直在积极推进该事项。且生力民爆已于2016年4月完成了其存续分立事宜。公司目前尚未与生力民爆股东就交易方案具体细节等达成一致,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项目,争取尽快与生力民爆股东就收购生力民爆股权事宜达成共识并确定最终合作方案。公司也将持续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等不确定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