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3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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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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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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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7,7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增速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5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广东省内发电量1,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4%,其中水电增长114%,火电下降8.81%,外购电量累计7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
2016年上半年,公司面对电力市场化进程加快、全国用电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的经济形势,在积极参与电力改革的同时,狠抓营销管理和燃料采购工作,引导电厂在争电量、控煤价的同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强内部经营管理,较好完成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各项经营计划目标。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亿元,按期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0.2150元。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580.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9.35亿元。
2016年上半年,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104.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其中,燃煤发电58.70亿千瓦时,燃气发电20.86亿千瓦时,水力发电14.11亿千瓦时,风力发电4.22亿千瓦时,光伏发电2.31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4.02亿千瓦时。公司所属环保公司实现垃圾焚烧处理量130万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大幅增长151%,公司能源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公司将继续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巩固优化区域布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强清洁能源投资和布局,有效推进产业协同,努力实现全年经营计划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规划。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收购子公司两家:邢台城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本期新成立子公司五家:木垒深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陆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天门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深能南控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葫芦岛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25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熊佩锦董事长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91,583,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7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 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90,679,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14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补选王平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91,582,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840,2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6%;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1,582,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弃权0股。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关于受让深圳排交所750万元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1,582,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明明、董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六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8月15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谷碧泉副董事长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熊佩锦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孟晶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熊佩锦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李平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房向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熊佩锦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补选王平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平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郭志东先生、李英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1.个人情况介绍
(1)王平洋先生情况介绍:
①个人简历
王平洋,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曾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干部,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干事,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副厂长,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监事长,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源电厂二期筹建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②王平洋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王平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④王平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郭志东先生情况介绍:
①个人简历
郭志东,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曾任月亮湾电厂值长、分部主任、部长、副总工程师,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② 郭志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 郭志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④郭志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李英峰先生情况介绍:
①个人简历
李英峰,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曾任广东汕头电力工业局助理工程师,深圳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副主任,深圳能源集团风电筹建办主任,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深圳能源集团内蒙古煤电项目前期办公室主任,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② 李英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 李英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④李英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王平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郭志东先生、李英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
(2)王平洋先生、郭志东先生和李英峰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王平洋先生、郭志东先生和李英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聘任王平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郭志东先生、李英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6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201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详见2016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能香港公司设立加纳煤电项目离岸公司及与加纳电力公司VRA设立当地合资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概述
为推进加纳2×35万千瓦煤电项目,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香港公司)拟成立加纳煤电项目离岸SPV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00美元;加纳煤电项目离岸SPV公司拟与加纳第一大电力公司Volta River Authority(以下简称:VRA)在加纳当地设立加纳煤电合资公司,双方股权比例定为90%、10%,公司注册资本金23万美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深能香港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1日。
商业登记证号:53145578。
法定股本:3,880万美元。
已发行股本:3,880万美元。
注册地址:Suite 1101-2, Great Eagle Centre, 23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股东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3.项目投资情况
加纳煤电项目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为更好地推进该项目的落实,深能香港公司拟成立加纳煤电项目离岸SPV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00美元;加纳煤电项目离岸SPV公司拟与VRA在加纳当地设立加纳煤电合资公司,双方股权比例定为90%、10%,公司注册资本金23万美元。
加纳2×35万千瓦煤电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项目建设的意义
投资加纳煤电项目可以扩大公司在加纳电力市场的份额,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5.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深能香港公司为加纳煤电项目设立全资离岸SPV公司海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edging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美元。
(2)同意海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VRA在加纳合资设立深能伊科飞(加纳)电力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hana Ekumfi Power Company Limited,以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3万美元,海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0.7万美元,占90%股权比例。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