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5 公司简称:汇通能源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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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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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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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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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推进产业转型取得初步成效,运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内控制度日趋完整,经营业绩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17,198,914.41元。实现净利润14,337,571.72 元,同比增长91.72%,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主要是得益于公司风电利润贡献增加,而风电利润的增加是由于公司内蒙古风电二期项目并网发电,提升了公司风电盈利能力。此外,房产租赁业务收入和毛利增加也对净利润提升有所贡献。
(一)风电一期、二期项目安全生产,运营稳定,经营业绩显著提升。
作为公司产业转型的方向,风电产业是公司着力发展的领域。2016年上半年,已经并网发电的内蒙风电二期项目,增加了公司收入和利润。2016上半年风电营业收入44,898,801.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20%;营业毛利为25,999,993.8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07%,毛利率达57.91%。
上述业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员工辛勤努力与付出,内蒙汇通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层制定的风电发展计划,不断强化安全管理,稳扎稳打,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高风机运营和故障处理效率,提升发电能力,推动业绩不断提升。
(二)稳抓风险控制,推动贸易业务稳步发展
2016年初至今,铜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加强贸易风险防范,严格遵守贸易制度,减少贸易违约可能性。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853,007,143.66元,比上年增加32.32%;营业毛利达到8,392,994.58元。
(三)加强房产租赁,提升物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加租金和物业管理收入及利润
公司房产部依照既定的战略方针,逐步实现公司现有房屋的改造规划,重新定位、设计、规划、装修、改造,提升房屋租赁整体品质和租金水平。与此同时,公司大力提高物业服务管理专业化,加快实现公司房产租赁管理模式转化的脚步。2016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房租收入16,986,149.28元,同比增长11.84%;房租毛利增加2,578,087.05 元,同比增长20.38%。实现物业管理收入1,325,074.69元,同比增长35.28%。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的合并范围包括公司的全部控制子公司:上海轻机益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轻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常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康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汇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汇通能源卓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海炯睿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祝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汇通能源白音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汇通能源红格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海汇通创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详细信息见附注。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树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30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3:00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36号学府康都B座9023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6名,施蓓女士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应对制度》的议案
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理媒体质疑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不良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媒体质疑应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人民币30,000,000.00元),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15,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一年。该笔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昌先生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