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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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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97 公司简称:继峰股份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行业环境分析

2016年上半年,汽车行业整体经济运行呈现出趋稳向好的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呈稳步增长,好于上年同期。报告期,汽车行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238.06亿元,同比增长9.90%,增幅同比提高6.06个百分点;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194.52亿元,同比增长6.36%。

2016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289.22 万辆和 1,282.98 万辆,同比增长 6.47%和 8.14%。其中:乘用车产销 1,109.94 万辆和 1,104.23 万辆,同比增长 7.32%和 9.23%,增速高于汽车总体;商用车产销 179.27 万辆和 178.74 万辆,同比增长 1.50%和 1.87% 。

上半年经营回顾

1、经营情况。2016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实现营业收入高速增长,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业绩增长目标。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09,120,578.9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6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4,355,127.9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63 %。

2、技术研发情况。201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获得了8项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3项,并有4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受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96项,发明专利8项。

3、公司测试中心多数检测项目已经取得了德国宝马、德国大众、吉利汽车、广汽菲亚特以及国家认可的CNAS实验检测资质。现在公司可以直接开展宝马、大众等项目头枕、扶手的安全及功能性实验。在开发大众、宝马等项目时,可以缩短检测周期,降低检测费用,使公司更具竞争力。

4、通过对外投资增强主业并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寻求与整车厂和座椅厂的深度合作,通过投资设立重庆继峰以及参股东风伟成等方式,与合作伙伴共同开拓新的主机厂,争取新的项目订单。同时,公司也把握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机遇,在2016年初,投资了瑞众电气,其系中国南车电车的供应商。此外,公司还通过莱昂投资间接持股了宁波中城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将致力于打造中国城市新能源公交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总部平台。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超30%说明: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外币汇率上升,产生的汇兑损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今年二季度业务同期增长较快,本期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去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但未在当期收回,而今年当期既有购买理财产品亦有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按照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公司稳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达成了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9,120,578.9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6%,亦为完成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 其他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细分市场领先优势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已成功进入国内外多家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并发展成为国内少数能同时为欧系、美系、日系、自主品牌等整车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座椅头枕及扶手供应商。同时,为提高公司快速反应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公司还不断完善生产布局,已相继在长春、广州、成都、武汉、柳州、沈阳等建立了生产基地。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生产布局日趋完善,公司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6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9,120,578.9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6%。公司在国内乘用车座椅头枕细分市场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

2、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头枕支杆槽口加工技术和慢回弹泡沫配方工艺。在头枕支杆槽口加工方面,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多槽口加工工艺、连续弯曲薄壁加工技术、二端同步缩口工艺、复杂形状凸弧槽口滚切工艺等技术工艺,能够在确保支杆具备高标准的抗冲击能力和安全锁止能力的同时,使头枕支杆壁厚比普通支杆壁厚薄三分之一以上,从而达到轻量化要求,能够满足国内外客户高标准的质量要求。在泡沫配方和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较多的经验和技术优势,除了传统的泡沫生产方式,公司还具有PIP发泡工艺,并成功应用于奥迪等高档车型的头枕项目。

公司按照丰田汽车质量标准成功研发了慢回弹泡沫配方,成功进入了丰田汽车的座椅头枕配套体系。慢回弹泡沫配方生产的头枕泡沫能够在发生碰撞时瞬间吸收大量冲击能,在碰撞结束后缓慢恢复释放冲击能,从而减少碰撞时乘员头部受到的伤害。

公司拥有专业的项目前期开发工程师和研发设计人员,现已具备和客户同步开发乘用车座椅头枕和扶手的设计开发能力。截止2016年上半年,公司合计共有16个项目正在与客户进行同步研发。

同时,公司具有座椅头枕及扶手生产所需工装和专业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泡沫模架、泡沫转盘、冲压模具、生产辅助型工装等专业设备及工装的自制能力保证了公司项目开发的高效性和灵活性,并能够快速响应客户提出的设计更改和质量要求,及时修改模具制作样件。

3、客户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客户主要为江森自控、李尔、佛吉亚等全球知名的汽车座椅总成生产厂家,并间接配套给一汽大众、东风日产、神龙汽车、一汽轿车、上海通用及通用汽车、克莱斯勒、长安福特、一汽丰田、东风本田、华晨宝马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

公司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的良好长期合作关系,推动了公司新项目的拓展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同时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的安全性。此外,丰富的配套经验使得公司在新项目的投标中具有先发优势。

4、成本优势

公司拥有较为完整的头枕产品生产链,产品自制率高,生产成本在行业内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为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更好地控制生产成本,公司用于头枕支杆及座椅扶手骨架、钣金件生产的冲压模具和用于头枕及座椅扶手泡沫制造的发泡模具全部自主设计和制造,并通过模具的标准化,降低模具生产、更换、维修的难度和成本。公司拥有先进的发泡工艺和配方技术,可根据客户要求自行配制生产所需的头枕泡沫配方,原材料采购相对较为灵活,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另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设有成本考核专员,在进行成本考核工作的同时,持续完善各岗位、各工种的成本考核制度,有利于公司生产成本的下降。

5、管理优势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乘用车座椅头枕和扶手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对座椅头枕和扶手产品各方面情况的理解较为深入,并结合客户先进管理体系,形成了一套与公司头枕和扶手业务相适应的管理模板,该管理模板高效、简洁、专业性强,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同时,公司还通过系统管理不断革新,实行精益生产方式,完善限额领料制度、控制内部损失成本指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报废、返工引起的产品报废损失和工时损失,提高了产品合格率和生产效率。

6、实验检测优势

头枕、扶手项目在产品开发、验证阶段,需要经过多轮次的实验检测,这些检测均需委托主机厂认可的实验检测机构进行,且检测费用高、周期长。目前公司测试中心多数检测项目已经取得了德国宝马、德国大众、吉利汽车、广汽菲亚特的实验检测资质,以及国家认可的CNAS实验检测资质。在开发大众、宝马等项目时,可以缩短检测周期,降低检测费用,拥有明显的实验检测优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公司积极寻求与整车厂和座椅厂的深度合作,通过投资设立重庆继峰以及参股东风伟成等方式,与合作伙伴共同开拓新的主机厂,争取新的项目订单。同时,公司也把握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机遇,在2016年初,投资了瑞众电气,其系中国南车电车的供应商。此外,公司还通过莱昂投资间接持股了宁波中城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将致力于打造中国城市新能源公交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总部平台(详见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2016-008、2016-009)。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长春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17家子(孙)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半年报“第十节财务部分”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