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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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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35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主持,会议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37)。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331,376,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27,530.7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使用;同时,以2015年末总股本331,376,53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31,376,536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662,753,072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结果,公司股份增加331,376,536股,由原“公司股份总数为331,376,5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1,376,536股,其他种类股0股”变更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62,753,07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2,753,072股,其他种类股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331,376,536元,由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376,536元”变更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2,753,072元”。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师报字【2016】第115518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2016年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6-03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并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2016年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2016年修订)》(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包装印刷生产基地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战略布局,建设立足华东、辐射长三角的包装印刷产业基地,公司拟在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投资设立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2016年5月8日公司与中共平湖市新仓镇委员会签订了《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备忘录》、与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首期投资意向书》,战略合作设立该包装印刷产业基地。

目前根据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同意公司在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内投资人民币3亿元新建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项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6-03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竞争实力,扩大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该公司申请,公司同意以货币方式对其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7,111.81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

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增资前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0万元 100%

合计 12,000万元 100%

增资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000万元 100%

合计 16,000万元 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决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内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经自查,自查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之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情形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自查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房地产自查承诺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决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内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公司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费钧德对房地产自查情况分别做如下承诺: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不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止目前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权,因此本次承诺构成了关联事项。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为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是本议案的关联人,故该四人回避表决并不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9月13日在上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4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36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八次监事会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马凤英女士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和成果,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会计数据真实、完整。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3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851 号)的许可,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13,1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7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2,662,773.5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48,679.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14,094.34元,已于2015年6月3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2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6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金额为5,729.32万元,其中: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投入金额为5,729.32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项目43,671.0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5,816.9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590.3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26.6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于 2013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银行真北路支行、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三方监管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截至2016年6月30日,以上银行账户余额均含银行结息。

注2:截至2016年6月30日,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余额组成如下:活期金额为607.78万元,大额存单为5,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为200.00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9.3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方法为购买大额存单及存入七天通知存款。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大额存单余额为5,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2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相关费用金额人民币2,004.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1.41万元;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已包含支付发行相关费用金额人民币2,004.87万元。

注3:股权收购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按股权收购比例乘以被收购公司自购买日至2016年上半年末的净利润计算取得。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38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一、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376,536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2,753,072元。

二、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1,376,5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1,376,536股,其他种类股0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2,753,07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2,753,072股,其他种类股0股。

三、原章程: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上海。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现修改为: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上海。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原章程: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原章程: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述要求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现修改为: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未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39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3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不确定性风险、包装形式及材料转变引发的风险、数字印刷对传统印刷的冲击风险等。本项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包装印刷生产基地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战略布局,建设立足华东、辐射长三角的包装印刷产业基地,公司拟在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投资设立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2016年5月8日公司与中共平湖市新仓镇委员会签订了《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备忘录》、与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首期投资意向书》,战略合作设立该包装印刷产业基地。

目前根据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同意公司在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内投资人民币3亿元新建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战略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内投资人民币3亿元新建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路711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5楼;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3,137.6536万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彩色印刷,特种印刷,电脑纸品,照相制版,包装印刷物资及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纸制品、塑料包装生产,文化用品、游戏产品研发、咨询、制作、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印刷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主要产品为彩印塑印、纸制品、PS版、印刷制版等。

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34,056.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87,423.55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84,749.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322.42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新建的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8,000万平米彩印包装产品建设项目

(二)投资主体: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仓项目主办企业暂定名: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1、注册地: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内

2、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3、出资方式及比例:以货币出资,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亿,占100%。

4、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三)投资类型与经营范围:本项目投资类型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制品的生产和经营;食品用产品纸质包装生产、印刷;包装原纸产品的后加工;从事印刷设备和包装及印刷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四)投资总额: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开始建设,建设期3年。总投资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购买项目用地约85.6亩;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建设6.9万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场所等设施;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设备配置;流动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彩印包装产品8,000万平米,达产后销售额将达到人民币3亿元。

(五)经济评价

1、该项目定位于生产民生产品的包装印刷,计划总投资30,000万元,最终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0,000万元,能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额计划在11-12年内全部收回。

2、该项目预计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1.48年(不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7.01%,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如果本项目运营产出达到预期目标,则将为公司包装彩色印刷业务板块实施异地产业布局开创成功的起点,有利于公司旗下印刷板块做大做强,提高印刷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投资达到预期收益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不确定性风险、包装形式及材料转变引发的风险、数字印刷对传统印刷的冲击风险等。

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及项目企业将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展,减少价格波动对企业效益造成的影响;开拓产品链,利用公司综合加工能力优势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和监控,把风险控制到最小;对于新型包装兴起及包装安全的要求,该项目建设完全按照国家绿色印刷企业认证的标准进行,满足食品、药品包装印刷的安全环保要求;面对印刷生产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公司将通过现有胶印、柔印、凹印三大印刷方式及配套的后加工设备,为客户提供纸盒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印刷、标签印刷,并将为客户提供可变条码和可变数据的数字印刷,从而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40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界龙总部园六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3日

至2016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6-03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6-038)、《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6-039)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关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房地产自查承诺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3、登记地点:界龙总部园一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4、联系人:楼福良 樊正官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楼福良 樊正官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