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1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袁志敏董事、叶鹏智独立董事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吴文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6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21)。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2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2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世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2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3年10月8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年11月15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3年11月25日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11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穗国资批[2013]84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4年4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72号《关于核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0,000股,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广日电梯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和广日西部工业园建设项目(广日西部工业园建设项目分为西部工业园园区建设、新建年产27,000台套电梯电气配件、新建电梯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新建年产30,000吨电梯导轨生产线四个子项目)。

2014年5月21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95.80元(其中:武汉雷石融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69,999,998.60元;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71,999,992.40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9,999,997.20元;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9,999,998.60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3,999,996.00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9,999,993.80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4,999,996.20元;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999,998.80元;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8,000,024.2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1,456.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428,539.12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3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301,866,090.84元,已使用385,429,435.18元,其中,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支出136,421,986.32元,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利息收入15,866,986.9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9,038.58元。具体存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06月30日止,公司在商业银行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10个定期存款账户和3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德政中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下属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行。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1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0,786.81万元用于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的广日电梯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980.99万元用于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气”)的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245.28万元用于成都广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技”)的西部工业园园区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093.68万元用于成都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电气”)的新建年产27,000台套电梯电气配件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393.24万元用于成都广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物流”)的新建电梯供应链一体化服务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00.00万元用于成都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塞维拉”)的新建年产30,000吨电梯导轨生产线项目。自2013年10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日,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3,642.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8月31日出具《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92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均决议通过本次置换,同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出具同意置换的意见。

(三)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7,200万元(含6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产品。截至2016年0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19,668万元,7天通知存款4,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22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为充分提升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充分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充分提升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低风险高流动性理财产品的银行,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限

子公司可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子公司正常经营、其他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实施方式

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前,应提交相关购买计划、产品说明书等资料给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至广日股份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子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由子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披露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一)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自2016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利用证券账户在交易日的非交易时段将闲置资金购买了“广发金管家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该产品在不影响客户正常证券交易的前提下,将签约客户的闲置资金收市后自动投资于高安全性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银行活期及1年内定期存款、债券逆回购、现金隔夜逆回购等低风险标的)。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一)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等方面的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现金流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二)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同意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