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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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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20 公司简称:司太立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上下紧密围绕董事会制定的 2016年经营计划,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主业,同时继续完善产品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35.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3.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671.83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20%、8.62%。

1、战略方面:以X射线造影剂的开发与创新为驱动力,着眼于化学原料药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司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健全造影剂系列原料药产业链,并加快向下游制剂产业发展,力争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的知名医药企业,铸就卓越的“司太立”医药品牌。

2、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药品研发工作有序推进,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新获发明专利授权1项,新申报专利2项,并完成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确定了碘普罗胺、碘佛醇、碘美普尔三个产品的最终工艺,并完成了小试总结报告、工艺规程、生产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设备4Q验证、设备清洁规程、设备清洁验证方案、主要项目分析方法的验证、工艺验证方案等158只文件的制定与审批。

3、生产方面: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报告期内,EHS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化管理规程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完成了原料药一期技改项目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更换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三年一次的安全现状评价,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登记、新增了二家危险固废物处置单位等合法化工作;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司太立公司)、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公司)和上海键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键合公司)等三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6-02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胡锦生先生、董事胡健先生、吴金韦先生、汤军先生、李锦荣先生、独立董事胡文浩先生、翁国民先生、周夏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董事会秘书俞海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出资成立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高于100万元港币出资成立司太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更换法人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增加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法人代表由吴金韦先生更换为胡健先生,吴金韦先生继续担任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商品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切实改善公司非仙居籍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住宿条件,并为更好地引进高端人才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高于1500万元购买15套商品住房,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次购买房产仅用于公司非仙居籍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住宿使用,不用于生产经营及租赁等盈利性活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6-02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陶芳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方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董事会秘书俞海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出资成立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高于100万元港币出资成立司太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更换法人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增加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法人代表由吴金韦先生更换为胡健先生,吴金韦先生继续担任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商品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切实改善公司非仙居籍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住宿条件,并为更好地引进高端人才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会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高于1500万元购买15套商品住房,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次购买房产仅用于公司非仙居籍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住宿使用,不用于生产经营及租赁等盈利性活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6-02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5元,共计募集资金36,45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8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26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21.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94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半年度实际投入募投项目21,640.7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640.76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5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10,598.08万元;2016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2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20万元。

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及《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6年4月14日,投资期限为182天。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署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6年4月19日,投资期限为182天。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1,324.54万元,实有余额5,324.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6,000万元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

2016年3月4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6-03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浙江司太立

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或“公司”)为提升企业员工体育文化素质,更好地为公司企业文化宣传服务,并提高司太立整体知名度和形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2016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存在关联交易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拟设立的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现金出资

经营范围:体育组织;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体校及体育培训;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策划创意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拟新设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上事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在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向分析

公司成立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核准,存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核准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与拟设立公司相关的信息。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6-03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司太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拟以自有资金不高于100万元港币出资(具体以注册为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拓展公司国内外市场及扩大公司产业投资的辐射范围和信息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加强公司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不高于100万元港币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司太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用于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

2、2016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存在关联交易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拟设立的香港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司太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不高于100万元港币(具体以注册为准)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换汇,作为对香港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4、经营范围: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业务性质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香港是国际化金融中心,长期作为连接内地和国际市场的纽带,在区位、政策、法律、文化和人才上具有明显优势,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成立,作为一个信息和贸易窗口,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建立并完善海外业务体系,并为公司今后投资海外业务打好基础。

五、对外投资的风向分析

由于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文化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后,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风险。同时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6-03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投资金额:拟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司太立增资2,200万元。

一、增资概述

1、为满足上海司太立的未来发展战略及目前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更换法人代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司太立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茂业路500号

3、法定代表人:吴金韦

4、注册资本:7,8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2年6月5日

6、经营范围:筹建药品生产项目(除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不得从事生产经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截止2016年6月30日,上海司太立总资产为53,376.04万元,净资产为1,906.20万元,净利润为-1,539.99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本次增长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