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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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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083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以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视觉内容为核心,坚持贯彻落实“互联网+文化创意+行业”战略目标,不断夯实并完善“社区+内容+交易”的行业生态,业务横跨互联网传媒与娱乐、旅游、教育等行业。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优质PGC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vcg.com),打造了国内最大的基于视觉为兴趣的互联网垂直社区集群:设计师社区(shijue.me)和摄影师社区(500px.me)。依托优质PGC视觉内容,打造“视觉PGC生产”、“视觉PGC传播”、“视觉PGC整合营销”的全产业链。

随着读图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视觉内容已经成为连接媒体、品牌以及消费者的最高效的传播媒介。公司依托视觉内容的平台和资源等核心优势,通过内容运营、技术支撑、渠道合作,在互联网传媒和娱乐、旅游等行业拓展布局,创新视觉内容运营模式,实现公司业务由2B向2C的延展。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48.7566万元,同比增长38.81%;实现扣非后净利润6,898.1010万元,同比增长49.62%;总资产283,383.9984万元,同比增长2.3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934.0077万元,同比增长3.31%。

(1) 互联网传媒与娱乐板块

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优质PGC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vcg.com),在线提供超过2.69亿张图片(其中编辑类图片1.43亿张,创意类图片1.26亿张)、457万条视频素材和30万首各种曲风的音乐或音效。公司拥有15,000余名签约摄影师和艺术家,与Getty Images、ITN、BBC等全球240余家知名图片社、影视机构等版权机构独家合作,为超过15,000家媒体、企业、创意制作等各类客户提供视觉内容版权授权和视觉营销和传播服务。公司打造了国内最大的基于视觉为兴趣的互联网垂直社区集群:设计师社区(shijue.me)和摄影师社区(500px.me),为超过300万设计师、摄影爱好者注册会员提供视觉灵感、创意工具、众包定制等在线服务。

2016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进参与Getty Images香港公司的增资扩股,从而与全球第一大高端视觉内容版权服务供应商Getty公司,在中国大陆、香港地区、台湾地区形成更为深入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同时积极推进收购比尔?盖茨于1989年创建的全球第二大高端视觉内容版权服务供应商Corbis Images公司旗下Corbis Images、Corbis Motion等授权品牌相关的图片素材知识产权、域名、商标等行业稀缺资产事项,使公司拥有大量具有历史收藏价值的老照片或“原始照片”(Vintage Print)的物权,从而扩充公司优质PGC视觉内容资源,也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奠定了基础。201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目前公司正积极办理后续交割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各部门充分落实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不断夯实并完善“社区+内容+交易”的行业生态,基于优势视觉内容资源持续拓展和创新,通过内容运营、技术支撑、渠道合作,开展智能终端应用、娱乐视频直播等新业务,探索原生广告、整合营销等全新盈利模式,并初具成效。

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传媒与娱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4,615.6533万元,同比增长27.00%,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87.76%。

(2) 旅游及其他版块

2014年12月,视觉中国中标国家旅游局“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视觉中国持股45%的唱游公司作为“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的实施主体。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是一个连接旅游行业出行者、从业者及管理者的聚合平台,是我国旅游行业大数据平台和旅游行业云服务平台。2016年8月,由国家旅游局、视觉中国、唱游公司联合开发建设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已正式上线,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实现了导游执业管理,导游执业信息全记录,导游服务评价和投诉,旅游部门监管执法和其他公共服务五大功能。“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将同时成为面向消费者的全媒体交互平台。

截止目前,采用全媒体交互技术的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已全面建成,目前已经实现31省12301集中受理咨询与投诉,12301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旅游投诉、支付宝城市服务旅游投诉已全面开通,游客可以用手机实现一键投诉。

艾特凡斯向客户提供国际领先的室内娱乐项目、主题乐园、特种影视项目等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一流的一站式高科技主题公园项目等数字娱乐业务的系统集成商和运营商。目前艾特凡斯正积极探索将业务逐步转型为自有知识产权的IP生产、运营和衍生开发。

2016年上半年,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433.1033万元,同比增长331.50%,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12.2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武进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视觉娱乐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取得《营业执照》。

本公司之子公司常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在常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州亿迅云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取得《营业执照》。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杰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07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电话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48.7566万元,同比增长38.81%;实现扣非后净利润6,898.1010万元,同比增长49.62%;总资产283,383.9984万元,同比增长2.3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934.0077万元,同比增长3.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2016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对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已确认坏账准备的零星客户应收账款项目进行逐一问询及核查,最终确认483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合计金额1,923,399.96元,平均单笔金额为3982.19元。该核销金额约占公司2016年1-6月合并收入的0.7%,约占2016年1-6月合并主营业务收入的0.7%。现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核销。此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斯远为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斯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吴斯远,男,196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康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吴斯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08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48.7566万元,同比增长38.81%;实现扣非后净利润6,898.1010万元,同比增长49.62%;总资产283,383.9984万元,同比增长2.3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934.0077万元,同比增长3.3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2016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对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已确认坏账准备的零星客户应收账款项目进行逐一问询及核查,最终确认483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合计金额1,923,399.96元,平均单笔金额为3982.19元。该核销金额约占公司2016年1-6月合并收入的0.7%,约占2016年1-6月合并主营业务收入的0.7%。现提交监事会审议予以核销。此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08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截止2016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7月8日完成验资,上市首日为2015年7月27日,发行数量30,590,700股,发行价格18.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9,999,6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64,112,318.43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视觉内容与服务、视觉数字娱乐业务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对艾特凡斯增资,1亿元用于对远东文化增资,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约3.64亿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4月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江苏视觉娱乐新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6年7月15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情况如下:

三、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1。(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6年6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本报告发出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及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定期对资料进行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视觉中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交流等。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08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通知,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将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吴春红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原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进行了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吴春红女士共持有公司股票97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其中股票质押合计38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9.76%。

股东柴继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原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进行了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柴继军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49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其中股票质押合计3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69.13%。

股东黄厄文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2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进行了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黄厄文女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2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16年8月18日起至解除质押止。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黄厄文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票6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8%,其中股票质押合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6%,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99.77%。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交割单》。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暨公司2016年半年度

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暨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现象,公司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2016年6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6,000万人民币。该笔担保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为2016年7月28日。

报告期内,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255.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分别为2015年9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视觉中国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批金额为1,800万美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额为11,433.56万元人民币;2015年11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批金额为4700万人民币,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额为1,821.8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实际发生额均在审批额度之内。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了对外担保的决策审批程序,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除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往来款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事项。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晓林、张迪生、王冬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