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86 公司简称:东方金钰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长继续维持低位运行,黄金珠宝行业发展复苏缓慢,市场竞争激烈态势依旧。公司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主要经营计划,认真分析市场形势,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增速下行的不利局面,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强化现有翡翠原石、黄金、翡翠成品批发业务,稳定已开业门店的零售业务,持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升品牌价值,保持经营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1,153.4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39%;实现营业利润27,882.1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0.1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521.7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5.3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

1、强化翡翠原石经营,提高黄金金条及饰品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珠宝玉石首饰实现销售收入64,31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毛利率41.60%,较上年同期减少18.97%;黄金金条及饰品实现销售收入334,62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85%,毛利率7.31%,较上年同期增加4.6%。

2、继续推进产业链金融服务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就2015年非公开发行中小贷和典当等未开展项目持续与相关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协商,等待条件成熟,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投入。公司已开展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目前运营良好,未发生逾期项目。金钰网络公司不断完善平台风险控制制度与措施,一直严格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报告期内,网络金融服务费收入1699.96万元。

3、继续做好品牌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以2016年主要经营计划为发展方针,稳步推进各项产业布局及经营,持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荣登由世界品牌实验室颁布的2016年度“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品牌价值120.98亿元,比去年增长25%,位列榜单第279位,比去年提升6位。

4、获评中国黄金珠宝销售收入十大企业

公司在2016中国国际黄金大会上以2015年度黄金珠宝销售收入76亿元的业绩被中国黄金协会评为2015年度中国黄金珠宝销售收入十大企业,位列第九位。

5、当选中国黄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16年7月21日,公司成功加入中国黄金协会,并在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中国黄金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当选中国黄金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

3.1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黄金金条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黄金金条销售收入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网络金融推广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折旧费、租赁费及员工工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期公司增发收到的资金增加所致。

3.1.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①2015年9月1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758号)。2015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58号)。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26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文件。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并与保荐机构同时向证监会报送了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2016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6]253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 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②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2016年6月13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的申报文件,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2016年7月15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两次反馈意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6日、2016年8月2日向上交所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目前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仍在上交所审核中。

③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2016年6月13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的申报文件,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2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两次反馈意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8日、2016年8月2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目前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仍在深交所审核中。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步推进各项经营计划,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3.4投资状况分析

3.4.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认缴2000万元参股江苏东方金钰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机器人公司”),占江苏机器人公司注册资本的40%,公司仅作为财务投资者。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前期储备和建设阶段,并未实际缴纳任何投资款。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4.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5.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未进行利润分配。

3.5.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6其他披露事项

3.6.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形。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如下: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6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8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年期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在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2.5亿元贷款后,因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再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12个月,用于向上游采购黄金、珠宝等原料和产成品。

根据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拟签订的合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人)将在相关担保措施落实后,根据深圳东方金钰的提款申请向其发放贷款。

综合授信具体事项如下:

1、授信总额度:人民币3亿元

2、授信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免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3、授信期限:12个月

4、授信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5、授信用途:用于向上游采购黄金、珠宝等原料和产成品

6、结息方式:月结

7、担保方式:

①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地王大厦1号楼1-101、1-102、1-201、1-301、1--101、1--153—-157的房产及土地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②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④赵宁个人拟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⑤王瑛琰个人拟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70号)。

4、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以其持有的房产及土地为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地王大厦1号楼1-101、1-102、1-201、1-301、1--101、1--153—-157的房产及土地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深圳东方金钰本次贷款在2016年度净新增10亿元贷款及担保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规定要求,同意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6-6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8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报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6月30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16年1-6月的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70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

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 担保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元

● 本次无反担保情况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2015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在到期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2.5亿元贷款后,因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续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12个月,用于向上游采购黄金、珠宝等原料和产成品。

根据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拟签订的合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人)将在相关担保措施落实后,根据深圳东方金钰的提款申请向其发放贷款。

本公司、云南兴龙实业、赵宁先生、王瑛琰女士拟为该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地王大厦1号楼1-101、1-102、1-201、1-301、1--101、1--153—-157的房产及土地为该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的本次担保在2016年度净新增10亿元贷款及担保总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8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关联关系:深圳东方金钰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东方金钰100%股权。

截止2016年6月30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69.71亿元,净资产29.25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年期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5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证券代码:600086 编号: 2016-71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25日和2016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各相关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就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仍与各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尚未签订且资管计划的优先级资金来源尚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