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56 股票简称:中天能源 编号:临2016—08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2,227.5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4,455.00万股。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6年5月20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系列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2,227.50万股,拟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和黄博在内的不超过10名投资者(或依据发行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量上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二、公司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情况
2016年6月29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567,165,57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134331150股。
2016 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75), 每股转增比例为:每股转增1股(每10 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8月22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8月23日。本次转增股本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2016年8月23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2,227.5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4,455.00万股。 本次发行确定股份数量的原则为: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地除权调整,以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除对发行数量调整外,其他事项均无调整变化。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81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71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88,342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1,378,386.74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4,258,785.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119,601.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735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0,483.7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417.2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228.2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89.05万元)。
截至 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0,483.7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455.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228.2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27.2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调压计量站及配套管网项目,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LNG进口分销项目,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二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安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高科园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工厂项目,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上半年,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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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对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 十里铺安全教育检查和综合培训管理服务中心项目2,581.55万元、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能”) 安山镇50万立方米/日液化天然气工厂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5,025.46万元,预先投入资金合计金额27,607.01万元进行了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003号)予以确认、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截至2016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4日,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笔款项已经于2016年8月2日归还,由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银行账户转至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1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2.2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2.2亿,均为2015年使用,2016年上半年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的。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16.6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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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8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由于第3项议案涉及公司与拟交易对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回避了对以上议案的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根据2016年5月20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56 股票简称:中天能源 编号:临2016—083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经逐项举手表决,一致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监事会保证《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9日